近年来,有关“税收”的新闻总会吸引公众的“眼球”。大到民意广泛参与讨论的车船税、为起征点争执不休的个人所得税,小到“馒头税”、“房产加名税”,甚至是“月饼税”等。在国人的公民意识逐渐增强的时候,人们对于税收的敏感度也越来越强。最近,有关“中国税负痛苦指数”的话题又引来了广泛的关注。 日前,针对福布斯“中国税负痛苦指数全球第二”的说法,《人民日报》刊文指出,按照福布斯税负痛苦指数的统计方法,各税种都选用最高的边际税率来计算痛苦指数,这种算法科学性较差,并不能反映真实情况。之后,《福布斯》中文版总编辑周健工又对此文逐条回应。 一来一往,煞是热闹。在社会不断多元化的时代,每个人都可以站在不同的角度发表自己的看法。有的人认为,以国际标准“宏观税负”衡量,我国税负并不高;还有人的说道,税负和“税负痛苦”是两个概念。如果一国税负绝对值不是最高的,但因为税收支出和老百姓没关系,痛苦指数自然高…… 笔者无意评判哪一方的算法更准确、更权威,但这件事热议的背后,我们不仅能感受到越来越多的国人对于税负过重的焦虑之感,而且也能看到在政府财政收入连续获得大幅度增长之后(财政部日前公布数据显示,前8个月全国财政收入74286.29亿元,同比增长30.9%。由此测算,今年财政收入将突破10万亿。9月19日《新京报》),大家开始关心如何通过税收使财富得到公平、高效的分配。 其实,“中国税负痛苦指数”世界第二之所以引起争议,其焦点不在于税率,而在于是否痛苦。痛苦是一种感觉,不是高税率就一定会痛苦、低税率就会感觉幸福。说到底,公民交税是为了购买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当我们交税的时候,关心的是税收用到了哪里,政府是否能有效利用、管理税收,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如何。 虽然各方对于“中国税负痛苦指数”的计算方式有所争论,但都肯定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观点。可是大家的焦点却往往仅停留在“用之于民”上,而忽略了“取之于民”。众所周知,保证税收能够真正“用之于民”的前提就是征税合理合法、财政预算制度公开透明。 对于我国来说,不仅征税权没有受到足够的制约和制衡,而且财政预算公开制度还尚待完善,更没有得到民众广泛的监督。试想,如果开支权不受制约而且也不用为开支带来的代价埋单的时候,那么政府花钱时自然就会“大手大脚”。即便政府支出财政后,公开了花钱的事项,也只是保证了纳税人的知情权而非监督权。而可以肯定的是,在税收这个问题上,纳税的义务和纳税人享有的权利越不对等,“税负痛苦指数”就会越高。 进一步说,当我们正在为税负过重而痛苦纠结之时,你能否想到,这些税收在征税的过程中是否合理合法?在审核财政预算的过程中,是否得到了有效地制约和制衡?这恐怕就是在“税负痛苦指数”争论背后,我们不能忽视的真问题。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