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部门 |
设定依据 |
备注 |
1 |
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备案 |
省教育厅 |
《安徽省级重点学科管理办法》 |
对应教育部取消的“国家重点学科审批”,但未列入省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
2 |
电信业务资费标准审批 |
省通信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电信资费审批备案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计价格〔2002〕1489号) |
对应工业和信息化部取消的“电信业务资费标准审批”,但未列入省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
3 |
基础电信业务省内备案核准 |
省通信管理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2009年第5号) |
此2项均对应工业和信息化部取消的“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核准”,但未列入省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
4 |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省内备案核准 |
省通信管理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2009年第5号) |
5 |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 |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对应工业和信息化部取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员资质评定”,为我省转变管理方式项目 |
6 |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 |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对应工业和信息化部取消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为我省转变管理方式项目 |
7 |
市级土地整治规划审核 |
省国土资源厅 |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 |
对应国土资源部取消的“省级土地整治规划审核”,但未列入省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
8 |
中国温泉之乡(城、都)命名审批初审 |
省国土资源厅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申报中国温泉之乡(城、都)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49号) |
由省国土资源厅初审后转报,但未列入省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
9 |
进入环境保护部门管理的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参观、旅游审批 |
省环保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第167号) |
对应环境保护部取消的“进入环境保护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参观、旅游审批”,但未列入省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
10 |
环境保护(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单位乙级、临时资质认定 |
省环保厅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
对应环境保护部取消的“环境保护(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单位甲级资质认定” |
11 |
扣缴税款登记核准 |
省地税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 |
对应国家税务总局取消的“扣缴税款登记核准”,但未列入省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
12 |
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税成本对象备案 |
省地税局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 |
对应国家税务总局取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税成本对象确定核准”,但未列入省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
13 |
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备案 |
省地税局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 |
对应国家税务总局取消的“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核准”,但未列入省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
14 |
设立出版物总发行单位审核 |
省新闻出版局 |
《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4号) |
对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取消的“出版物总发行单位设立审批” |
此2项为“出版物经营单位设立、变更、兼并、合并及分立审批”项目的子项,调整后将名称修改为“出版物批发单位设立,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
15 |
出版物总发行单位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或者合并、分立审批 |
省新闻出版局 |
《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4号) |
对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取消的“从事出版物总发行业务的单位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
16 |
高等学校设置和调整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初审 |
省教育厅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不再初审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