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税12366 营改增热点问题(7月14日)

来源:厦门国税 作者:厦门国税 人气: 时间:2016-07-29
摘要:因此,题中该企业因提供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而收取的价款可以免征增值税,具体免税范围的判断建议参照企业业务合同,如果企业以一项“会展费用”收取,则该项费用不需要再另行拆分,可以适用跨境免税。

1、市政府道路施工影响到企业正常经营和作业,支付给企业一部分资金补贴,企业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 上述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企业收到该补贴不用缴纳增值税。

2、企业运营公共自行车取得财政拨付的运营经费补贴,是否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3号文规定,目前只有中央财政补贴才是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其他的财政补贴应该增收增值税。具体补贴适用的税率要参照企业运营的业务,以及补贴的征税品目确定。

因此,企业运行公共自行车,取得的不属于中央财政的补贴,应按照现行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3、境内企业提供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一并向客户收取赴境外的签证、机票、住宿等会展费用,是否享受跨境免税政策?

答:根据财税[2016]36号文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可以免征增值税。

因此,题中该企业因提供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而收取的价款可以免征增值税,具体免税范围的判断建议参照企业业务合同,如果企业以一项“会展费用”收取,则该项费用不需要再另行拆分,可以适用跨境免税。

4、一般纳税人出租房屋适用简易征收,向承租人收取所租房屋的水电费,自行开具发票,原从水电部门取得的进项可以抵扣吗?

答:上述行为可按转售水电处理,可抵扣水电项目进项税额。

5、企业有2016年4月30日前未完工的在建工程,完工后用于出租,是否可以简易计税?

答:施工许可证开工日期在4月30日前的不动产项目,可适用老项目选择采用简易计税方法。

6、劳务派遣的差额征收政策是否可以针对不同合同?

答:在总局未明确计税方式选择的前提下,不动产出租、建筑业和房地产以外的业务适用计税方式的选择均以“业务”来作为判断前提。因此,劳务派遣暂不以合同作为计税方式的选择依据。

7、一般纳税人企业安置退役士兵就业享受定额扣减增值税优惠,如何在增值税申报时体现?

答:企业安置退役士兵就业,根据财税[2016]年36号文附件3的规定,享受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30%的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企业进行纳税申报时,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和主表的第23栏,请按每月实际扣减额进行申报,目前该涉税事项只能到柜台申报。

8、建筑协会收取的会员费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答: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 )第五条的规定:“ 各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中科协、青联、台联、侨联收取党费、团费、会费,以及政府间国际组织收取会费,属于非经营活动,不征收增值税。”

因此,不属于上述规定范围内的会费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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