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17年申报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纳税人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的规定,现将2017年度(所属期)申请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名单及其利用废弃资源的情况和生产的产品(劳务)名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并反馈至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55号;邮编:210008;联系电话:025-83501418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2018年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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