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2021]27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11-24
摘要:要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规划纲要》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督促检查,针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规划纲要》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规范秩序 优化服务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解读之四

会计司      2022年1月21日

  注册会计师审计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制度安排。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行业改革发展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并亲临行业视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会计审计机构和专业化队伍建设、发挥财会监督作用等系列重要论述,为行业改革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扎实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各项改革,强化行业监管,优化行业服务,有效发挥注册会计师审计鉴证作用,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的重要任务,是落实《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公众利益的必然要求。

  一、“十三五”时期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成果丰硕

  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亲切关怀下,在财政部党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方面的共同支持下,经过40多年持续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坚持服务国家建设,从无到有、由弱变强,从国内走向国际,体制机制不断优化,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做强做大战略取得成效,行业发展总体呈向好态势,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

  (一)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制度体系日趋完善。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财政部始终将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不断加强行业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一是相继出台《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等部门规章和《关于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管理 切实提高审计质量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业,加强行业监管提供制度保障。二是相继出台或修订《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等28项审计准则和30项审计应用指南,制定或修订8项审计准则问题解答和5项专项业务指引,并根据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和国际准则全面趋同要求全面修订职业道德守则,为规范和指导注册会计师开展实务工作,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夯实执业基础。三是相继出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档案管理办法》、《关于大力支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他专业资格人员担任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暂行办法》、《关于推动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的暂行规定》、《关于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事项 优化会计行业准入服务的通知》、《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债券发行相关财务报告审计业务报备暂行办法》、《关于认可英国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沪伦通中国存托凭证相关审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函证数字化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持续优化执业环境,深化注册会计师行业“放管服”改革,为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优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氛围。

  (二)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效能不断提升。

  财政部历来高度重视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工作,多年来形成了一套切合实际、科学完备的集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及注册会计师注册备案、执业、退出及日常管理全过程的监管安排,有力推动了行业的规范发展,会计服务市场活力和竞争力日益增强。一是行业简政放权力度不断加大。配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支机构设立审批时限、精简审批材料,放宽准入条件、取消或下放部分审批事项,不断释放会计市场活力。2014年以来,财政部已先后取消境外事务所设立代表处审批,下放境外事务所临时执业审批,取消事务所跨省迁移审批,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由审批管理改为备案管理。二是行业日常管理不断强化。开展事务所持续符合执业资格、执业质量等日常及专项检查,依法整治会计师事务所无证经营、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网络售卖审计报告、超出胜任能力执业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净化行业发展土壤,营造风清气正的执业环境。三是行业监管机制日益优化。切实发挥监管合力,形成财政行政监管与注协自律管理相互配合,各有侧重的监管体系,不断提升行业监管效能。四是行业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升级优化,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年度报备、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等事项全程网上办理,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便利群众办理行政业务,提升行业管理效率。

  (三)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国家建设能力不断增强。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资本市场的持续发展,注册会计师审计鉴证、经济鉴证、社会监督和咨询服务等业务的市场需求不断扩大。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在改革开放大潮中乘势而起,围绕服务国家建设主题和诚信建设主线,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优、做专做精成效明显,行业业务收入结构不断优化,行业业务收入规模实现较快增长,行业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会计师事务所8600余家(不含分所),行业年度业务收入超过1000亿元,为4000多家上市公司、1万多家新三板企业和420多万家企事业单位提供审计鉴证和其他专业服务,并深度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为1.1万家中国企业在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点布局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支持。

  (四)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需求不断增大,财政部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建设,注册会计师人才队伍持续发展壮大,人才资源总量稳步增长,人才素质持续提高,年龄结构不断优化,形成了一支素质优良、梯次合理、作用突出的行业人才队伍。截至2020年底,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共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829人、全国行业高端人才555人、从业人员超40万人,为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和经济效率、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日益成为党和国家信赖和倚重的一支专业力量。

  二、“十四五”时期注册会计师行业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提出,要对标国际一流水平,大力发展会计等现代服务业,提升服务业发展能级和竞争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一带一路”等国际化战略的纵深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健全完善和社会事业的改革创新,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十四五”时期国内国际发展创造了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也提出了更高要求。看到行业取得显著成绩和面临机遇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由于起步较晚、基础薄弱等多种原因,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同党中央的要求相比、同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需要相比、同社会公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行业发展仍存在一些突出难题,影响着注册会计师审计鉴证作用的发挥,制约着行业长远健康发展,需要高度重视,并通过持续深化改革加以解决。

  (一)满足市场对高质量审计服务的期望,需要进一步强化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整治行业“潜规则”。

  当前,少数会计师事务所一味追求规模扩张,疏于内部治理,质量控制不严,收入分配、合伙人晋升等更多与业务承接挂钩,执业质量因素考虑不足,影响审计质量,为事务所持续健康发展埋下隐患,对行业整体品牌形象带来不利影响,需要加强政策引导,促进会计师事务所提升一体化管理水平,加强质量管理,保障整体审计质量。无证经营、挂名执业、网售审计报告、超出胜任能力执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严重扰乱审计秩序、败坏行业风气,需要形成长效机制,持续整治规管。

  (二)解决行业发展机制性难题,需要进一步完善行业法律和基础制度体系。

  1993年颁布、2014年局部修正的《注册会计师法》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恢复重建和规范发展提供了基本依据,对强化行业管理,发挥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基础服务作用,作出了重要贡献。随着经济活动日趋复杂,注册会计师审计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关注度日益上升,财务造假中企业会计责任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责任区分、特定实体审计监管、行政处罚上限较低等问题日益成为行业和社会关注焦点,需要通过修订《注册会计师法》及配套规章制度予以解决。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需要进一步强化行业日常监管。

  经过多年的探索,财政部门已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行业日常监管体制机制,有力推动了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但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和放宽行业前端准入的同时,也对创新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随着行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业务种类的不断增多,需要进一步统筹监管资源,协调各级财政部门监管职责,完善监管协同机制,加大日常执法检查频次,加强从严执法力度。

  (四)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执业环境。

  函证工作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重要程序,近年来曝光的一些财务造假和审计失败案例反映出函证不实问题,特别是供应商、金融机构参与造假问题突出,引发市场和公众广泛关注,需要明确相关责任,加大相关责任追究力度,保障审计证据的可靠性。同时,注册会计师行业内存在低价恶性竞争,导致审计资源投入不足,审计质量低下,并长远影响行业的人才吸引力和持续健康发展,急需建立以质量为导向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机制,对违规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十四五”时期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工作重点及具体措施

  2021年8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以下称国办发30号文),明确提出了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工作原则、具体措施。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经国务院同意、由国务院办公厅直接印发的指导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第一个文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新阶段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关心和重视,为“十四五”和今后一段时期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指明了方向。《规划纲要》对“十四五”时期贯彻落实国办发30号文有关内容进行了进一步强调,紧抓质量提升主线,守住诚信操守底线,筑牢法律法规红线。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治标与治本结合,“十四五”时期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依法整治行业秩序。

  1.依法加强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监管。加强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充实财会监督检查力量,推动形成专业化执法检查机制,对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有效日常监管。出台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突出检查重点、提高检查频次、严格处理处罚。出台会计师事务所自查自纠报告管理办法,压实会计师事务所责任,建立自查自纠报告机制,引导会计师事务所防微杜渐,抓早抓小,持续规范健康发展。完善相关部门对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监管的协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对会计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从严监管,依法追究财务造假的审计责任、会计责任。

  2.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曝光典型案例。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与企业串通违规造假行为的惩戒,对弄虚作假、配合企业蒙骗监管部门和投资者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严惩重罚。上下联动,持续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无证经营、网络售卖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注册会计师超出胜任能力执业等行业内较为突出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聚焦注册会计师行业违法违规典型案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坚决做到“零容忍”,对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从严从重处罚,对违法违规者形成有效震慑。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对全社会、全行业形成警示。

  3.加快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法律和基础制度建设。制定并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基础性制度清单,及时跟进健全相关制度规定,建立健全制度化、常态化的长效机制。推动加快修订注册会计师法,进一步完善行政强制措施、丰富监管工具、细化处罚标准、加大处罚力度。合理区分财务造假的企业会计责任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责任,明确其他单位向注册会计师出具不实证明的法律责任。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相关规定,明确公众利益实体审计要求。完善维护信息安全要求,明确境外机构和人员入境执业等相关监管规定。科学合理确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市公司等特定实体审计业务的具体要求,统一公开相关标准。结合实际优化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审计轮换机制。做好注册会计师法配套规章制度建设。推动完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相关司法解释。

  4.建立健全监管合作机制。建立注册会计师行业年度工作会议和日常联席会议机制,整合力量、凝聚共识,切实形成监管合力,及时研究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行业监管水平。依法依规开展跨境会计审计监管合作,维护国家经济信息安全和企业合法权益,增强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

  (二)强化行业日常管理。

  1.全面深化注册会计师行业“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简政放权要求,积极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执业许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切实做好注册会计师行业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同时,进一步简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批业务流程、便利申请手续。

  2.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构建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坚持有利于统一监管、服务行业为目标导向,坚持有利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管理、方便信息上报为需求导向,系统地重塑业务需求。建立健全行业数据库,加强数据分析利用,打造“互联网+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服务模式,加强信息化监管,提供更便捷、高效的行业服务。

  3.探索建立审计报告数据单一来源制度,推动实现全国范围“一码通”。对财政部系统已有业务报备功能进行优化,逐步实现审计报告在财政部系统报备上传、防伪贴码、加密存储、查询验证,从源头治理虚假审计报告问题,打击“无证经营”行为,遏制企业向不同部门和机构报送不同财务报告行为,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4.加强行业信用管理。出台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共享和公开相关信息并实施联合惩戒。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投诉举报办理机制,建立行业举报受理平台,做到“接诉必应、限时核查,查实必处、处则从严”。

  5.不断完善和有效实施注册会计师职业准则体系。立足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实践,结合准则国际趋同等需要,与时俱进完善注册会计师职业准则体系,充分发挥其对注册会计师专业服务的规范和引领作用。推动职业准则体系落地实施,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完善审计程序,增强审计独立性,提高应对财务舞弊的执业能力。

  (三)优化行业执业环境和能力。

  1.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强化内部管理。加强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出台一体化管理办法,建立可衡量、可比较的指标体系,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在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公开、透明、规范的一体化管理检查评估程序。

  2.推进以质量为导向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机制建设。完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规定,压实企业审计委员会责任,科学设置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指标权重,提高质量因素权重,降低价格因素权重,完善报价因素评价方式,引导形成以质量为导向的选聘机制,从源头有效遏制注册会计师行业低价恶性竞争问题。

  3.提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风险承担能力。完善会计师事务所风险保障机制,采取建立风险保障基金和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等方式,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提升风险防御能力。修订《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根据资本市场发展和证券业务现状,充分考虑会计师事务所客户群体、风险状况等客观差异,完善保险金额等相关要求。

  4.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业务。加强银行函证数字化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函证规范化、集约化、数字化进程,利用信息技术解决函证不实、效率低下、收费过高等问题,支持提升审计效率和质量。开展银行函证第三方平台试点工作,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工作指引,推动银行函证数字化平台规范、有序、安全运行。逐步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中推广银行函证数字化应用。

  5.推广行业先进经验。结合大、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特点,从一体化管理、信息化管理、“专精特”发展等方面树立典型示范,推广先进经验,引导会计师事务所比学赶超,共同发展。

  四、加强组织实施,确保“十四五”时期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措施落地见效

  (一)认真学习贯彻,全面推进行业管理工作。

  财政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办发30号文和《规划纲要》,充分认识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性,牢牢把握行业发展难得机遇,将相关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要突出监管重点、强化监管力度,对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和“潜规则”依法整治规管,有效整顿审计秩序、整肃行业风气。要加强法治建设、制度建设和标准建设,从体制机制上解决行业发展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注册会计师协会要发挥作用,实施好《规划纲要》与《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规划(2021-2025年)》有关工作任务。

  (二)加强协同配合,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财政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要持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不断优化完善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注册会计师协会作为行业组织,要建立健全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推动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会计师事务所要全力支持配合行业管理工作,规范内部治理,树立质量优先导向,充分发挥审计鉴证作用,持续规范财务审计秩序,维护行业健康发展生态。广大从业人员要发挥主体意识和进取精神,发挥主体作用,献智献志,形成促进行业发展的最大合力。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行业健康发展良好氛围。

  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离不开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财政部门要建立行业舆情日常监测、会商研判以及中央和地方、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分级分类响应机制,不断增强舆论引导能力和舆情应对水平。要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法律法规、监管制度和日常监管行为的宣传,推动底线红线入脑入心入行;要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动形成认知认同;要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价值和诚信文化的宣传,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和市场预期。要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研究,集思广益,共同推动行业发展。

加强新时代会计人才队伍建设 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解读之五

会计司      2022年1月28日

  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2021年11月,财政部印发《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提出了“人才队伍结构持续优化”的总体目标和“培养造就高水平会计人才队伍”的主要任务。按照《规划纲要》的总体部署,2021年12月,财政部印发《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年)》,进一步明确了“十四五”时期会计人才发展的4个具体目标、9项重点任务和5个重大工程。《规划纲要》和《会计人才规划》为新时代会计人才发展指明了方向,是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行动纲领。

  一、“十三五”时期我国会计人才建设取得的主要成绩

  “十三五”时期,财政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才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加强会计人才制度建设、实施会计人才培养重大工程、营造会计人才发展良好环境。我国会计人才素质明显提升、人员队伍结构持续向好、会计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

  (一)会计人才制度不断健全。会计人才制度建设是推动会计人才工作的重要前提,是促进会计人员提升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的有力保障。一是转变会计人员管理方式。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取消会计从业资格,加强会计人员事中事后管理,制定《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管理制度。二是推进会计职称制度改革。制定《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设立正高级会计师资格,形成初级、中级、高级(含副高级和正高级)等层次清晰、相互衔接、体系完整、逐级递进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选拔不同层级的会计专业技术人才提供了重要依据。三是加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修订《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务规则》《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卷工作规则》等考试制度,加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务管理,实现初、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无纸化,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防范和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等在会计资格考试中舞弊等行为,维护考试公平。四是完善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制度。制定《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发展规划》《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方案》《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等人才培养规划或培养方案,统筹推进各类别高层次会计人才队伍建设。

  (二)会计队伍素质明显提升。我国会计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改善,学历结构不断优化,专业能力不断提升。截至2020年底,我国共有670.20万人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242.02万人取得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20.57万人通过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比2015年底分别增长79.3%、50.6%、73.3%;注册会计师行业从业人员近40万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3.6万人。我国所有综合类高等院校均开设了会计专业课程,在开设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高等院校及科研单位中从事会计教育科研工作的人员超过1.3万人。

  (三)人才培养工程成效显著。一是实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构建企业类、行政事业类、注册会计师类、学术类共同发展的高端会计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周期六年,截至2020年底共招收44个班1802人,毕业1071人,经过持续培养,学员的管理水平、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显著提升,很多学员已成长为单位分管财会工作的负责人,为推动提升会计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实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组织对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财会负责人等进行轮训,为企事业单位培养了一批能够参与战略经营和管理决策、把握行业发展趋势、解决复杂经济问题、具有国际业务能力的高级会计人才,截至2020年底已组织培训6.7万人次;在素质提升工程中设立高端班,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总会计师及其后备人才队伍,已招收首期242名学员。三是实施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着力培养一批谙熟国际规则、精通国际事务、符合我国会计工作国际交流合作需要的高端会计人才,截至2020年底共招收3期90名学员,推荐1名学员担任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施工作组成员,组织2名学员通过线上远程方式参与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的有关工作,安排6名学员赴会计准则委员会直接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项目研究。四是实施会计名家培养工程。重点资助培养一批具备突出学术研究能力和完备知识结构,活跃于国际学术领域、具有国际水准的会计学术带头人,截至2020年底有70人入选会计名家培养工程,39人获得“会计名家”称号。五是加强应用型会计人才培养。促进会计学研究生教育逐步向应用型专业学位教育为主转变,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从最初的24家发展到2020年底的269家;从年招生不足2000人发展到年招生约2万人,截至2020年底已累计招生超过12万人,授予学位超过8万人;实施会计专业学位教育质量认证,17家培养单位成为质量认证A级成员单位。

  (四)人才发展环境不断改善。一是会计人才发展的社会环境明显改善。经济社会发展为会计人才成长与发展提供了广阔舞台,会计人才竞争优势不断提升,报名参加会计专业的学生逐年增加,素质明显提高,以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为例,全日制报录比稳定在7:1,在管理类专业学位中位于前列。自1990年以来财政部先后9次依法开展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十三五”时期,共有149人被评为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在树立一批当代会计楷模的同时,也极大地激励了广大会计人员崇尚诚信、依法理财、锐意创新、敬业奉献的工作热情。二是会计人才发展的单位内部环境明显改善。随着会计人员参与单位经营管理活动的程度不断加深、作用不断显现,会计人才日益受到单位的重视和肯定,会计职能作用与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三是会计人才培养重点基地建设规模和培训质量明显提高。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等会计人才培养重点基地,发挥不同区位优势,突出擅长领域及学科方向,承担政府部门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注重打造学院精品培训项目,积极拓展培训领域,提高培训质量,三家学院每年培训会计人员达到17万人次;加强会计学科建设,三家学院均成为会计专业学位教育质量认证A级成员单位;有效发挥智库作用,服务财政会计事业发展,形成国家会计学院协同发展、相互支撑的整体格局。

  二、“十四五”时期我国会计人才发展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一)党中央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大部署对会计人才建设提出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9月召开的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深刻阐述了新时代人才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明确了指导思想、战略目标、重点任务、政策举措,为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指明前进方向。会计人才建设工作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紧紧围绕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等重大部署,加强科学谋划,做好顶层设计,坚持向改革要动力、用改革增活力,坚决破除各种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形成具有吸引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会计人才制度体系,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努力实现新时代会计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经济社会发展对会计人才建设提出新要求。当前,我国经济已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我国将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需要广大会计人才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在企业管理、政府治理、注册会计师审计、会计教学科研、会计国际交流合作等领域施展才华、积极作为,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中发挥更大作用。

  (三)以“变革融合”为特征的会计改革发展趋势对会计人才建设提出新要求。“十四五”时期是会计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革新,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进一步推动会计工作与经济业务深度融合、推动会计智能化发展,迫切需要一批既精通专业又熟悉信息技术,既具备战略思维又富有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会计人才,推动会计工作适应数字化转型,实现“提质增效”的改革发展目标。

  三、“十四五”时期推动我国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

  会计事业发展依靠会计人才,会计人才工作在推进会计改革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规划纲要》将抓好《会计人才规划》等三个子规划的编制实施作为推动会计改革发展任务落地生效的重要措施。按照党中央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和《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在对会计人才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深入调研、充分研讨的基础上,我们研究起草了《规划纲要》的子规划《会计人才规划》,并组织开展了两次征求意见和一次专家论证会,第一次征求意见共收到不重复的意见132条,采纳或部分采纳68条;第二次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会共收到不重复的意见186条,采纳或部分采纳106条,对于未采纳的重要意见与反馈单位进行了充分沟通。

  “十四五”时期的会计人才建设工作将着力构建一个体系、有序推动两个发展、积极打造三个平台、有效解决四个问题、重点实施五个工程。着力构建一个体系,即构建包括人才选拔、培养、评价、使用在内的会计人才工作体系,重点健全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会计人才培养体系,健全以诚信评价、专业评价、能力评价为维度的会计人才综合评价体系。有序推动两个发展,即通过完善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机制,创新继续教育培养模式,推进会计学科与其他学科交叉融合等,推动会计人才向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发展、向复合型国际化人才发展。积极打造三个平台,即打造会计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平台、会计人才资源共享平台。有效解决四个问题,即解决会计人员诚信机制建设滞后的问题,解决会计人员评价体系不健全的问题,解决高端会计人才供给不足的问题,解决基层会计人员教育培训需进一步加强的问题。重点实施五个工程,即实施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培养工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培养工程、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培养工程、会计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工程、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

  落实到具体任务上,主要包括:持续推进会计诚信建设、健全会计人才评价体系、提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抓好会计人才培养重大工程、推动学科发展和学历教育改革、加强会计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等六个方面。

  (一)持续推进会计诚信建设。诚信是会计职业道德的重要内容,也是对会计行业的最基本要求。“十四五”时期将通过完善法律、建立机制、加强教育等手段,全面提升会计人员诚信意识和行业诚信水平。

  1.加强会计法治建设。通过修订会计法律制度、制定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修订完善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等,强化会计诚信意识,支持会计人员依法履职尽责,保护会计人员合法权益;完善会计法律责任体系,提高会计违法成本。

  2.建立涵盖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的会计诚信体系。建立会计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制度,规范信用信息归集、评价、利用,探索诚信积分管理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实现信用信息的互换、互通和共享,将会计人员信用信息作为会计人才选拔、培养、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支持会计相关行业协会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加强行业自律。

  3.加强会计法治教育、会计诚信教育和思政教育。将会计职业道德作为会计人才培养教育的重要内容,推动财会类专业教育加强职业道德和课程思政建设。加大会计诚信宣传,组织开展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健全评选表彰机制,宣传先进事迹,鼓励会计人才主动担负起时代赋予的使命责任;加强对典型失信案例的警示教育。

  (二)健全会计人才评价体系。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对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激励引导人才职业发展、调动人才创新创业积极性具有重要作用。针对目前会计人才评价标准单一、评价手段趋同等问题,提出完善会计人才评价体系的具体措施。

  1.探索建立以诚信评价、专业评价、能力评价为维度的会计人才综合评价体系。目前会计人才评价主要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为主,重点关注专业评价(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能力评价(评审阶段对工作业绩进行评价),尚未将诚信情况纳入评价范畴中。“十四五”时期,将结合建立会计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将会计人员诚信情况作为会计人才评价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会计人才评价对会计人才教育培养的导向作用。

  2.完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价制度。组织开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价是会计人才评价的重要方式。科学的评价标准、有效的组织方式是做好会计人才评价的重要前提。“十四五”期间,将修订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加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实施管理,探索推进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年多考;加大对高级和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指导力度,向艰苦边远地区适当放宽评审标准;研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与注册会计师等职业资格考试科目互认、与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衔接的机制、与高端会计人才培养衔接的机制,减少重复评价,畅通各类会计人才流动、提升的渠道。

  (三)提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实现会计人员更新知识、拓展技能、完善知识结构、提高能力素质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我国会计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党的十九大明确要求要“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针对目前继续教育标准不统一、学习质量难以有效保证等问题,提出具体措施。

  1.制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九条规定,“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框架,定期发布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南、专业科目指南,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进行指导”。专业科目指南是指导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文件。“十四五”期间,将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会计人才分别构建能力框架,以能力框架为指引,制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科目指南,突出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差异化、实用性和前瞻性。

  2.修订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为适应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专业化水平,不断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总结提炼国内新实践,学习借鉴国际新变化的基础上修订《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新修订的《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将对注册会计师职业生涯胜任能力总框架、专业素质基本要素及核心内容、学历教育与职业教育内在联系以及实务经历在培养、保持和提升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中的地位与作用等方面进行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3.丰富继续教育内容和方式。继续教育的内容要以服务会计人员为核心,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人才的需要,要加强对最新财经法规和会计准则制度的学习,提高依法理财、准确执行会计准则的能力;要加强岗位能力培训,学习行业发展相关的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技能;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关于继续教育形式,考虑到工学矛盾、行业差异等因素,将对继续教育形式和学时认定采取更为便捷的方式,进一步丰富拓展继续教育渠道,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推进继续教育信息化平台建设和应用,提供标准统一、内容规范、质量优秀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课程和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全要素模块课程,开展继续教育师资库建设。

  (四)抓好会计人才培养重大工程。为培养各领域的高端会计人才,财政部将继续实施重大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符合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大中型企业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符合新时代行政事业单位管理要求的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符合国家建设要求的注册会计师,培养符合教育改革要求、贴近会计实务的会计教学科研人才和学术带头人,培养符合会计国际交流合作需要的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

  1.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培养工程。对中央企业一二三级企业、省级国有企业一二级企业、上市公司和地方重点企业总会计师开展轮训,提升总会计师岗位能力素质,每年培训约2900人,五年共培训约14500人;选拔一批大中型企业优秀中青年会计人才进行重点培养,培养周期三年,每两年选拔1次,五年共选拔培养约240人。

  2.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培养工程。对国家和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开展轮训,提升财务负责人岗位能力素质,每年培训约720人,五年共培训约3600人;选拔一批行政事业单位优秀中青年会计人才进行重点培养,培养周期三年,每两年选拔1次,五年共选拔培养约120人。

  3.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培养工程。对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开展轮训,提升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能力和管理能力,每年培训约1000人,五年共培训约5000人;选拔一批会计师事务所优秀中青年人才进行重点培养,培养周期三年,每年选拔1次,五年共选拔培养约180人。

  4.会计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工程。选拔一批从事会计教学科研工作的优秀中青年人才进行重点培养,培养周期三年,每两年选拔1次,五年共选拔培养约120人;实施会计名家工程,发现、培养、举荐约15名造诣高深、成就突出、影响广泛的杰出会计理论与实务工作者。

  5.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选拔培养约150名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通过参与国际会计标准制定和国际交流合作、发表会计专业意见、担任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等方式,为我国参与国际会计标准制定建言献策,提高我国在国际会计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五)推动学科发展和学历教育改革。加强会计学科建设和学历教育,对于提升我国会计教育培训水平、增强人才发展核心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十四五”时期,将适应社会需求变化,进一步完善会计学科专业体系,优化培养结构,创新培养模式,提升教育质量。

  1.加强会计学科顶层设计。构建适应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新技术革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新形势的会计学科专业体系,积极推进论证会计学一级学科申报和建设。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发展的契机,促进会计学科与其他学科的交叉融合。适当增加政府会计、管理会计、会计信息化相关课程内容的比重。

  2.深化会计学历教育改革。依托部分高校,聚焦直接影响会计学科专业体系建设的关键因素,从师资、课程、教材、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和实践基地等方面进行以战略思维、业财融合、数字智能为导向的教改研究和探索,推动产学研一体化发展。增强会计职业教育适应性,进一步完善培养机制。加强会计基础理论研究,争做国际学术前沿并行者乃至领跑者,开展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研究,创新科研组织模式,建立重点研究基地,打造一批新型高校智库,为重大会计政策制定提供支持。

  3.完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会同国家教育主管部门、人才主管部门,面向会计行业当前及未来人才重大需求,开展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核心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案例库建设和教育质量认证等工作;积极推进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衔接;完善会计专业学位体系,研究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优化跨院校的教师、学生之间的交流沟通学习平台,推进培养单位与实务部门在课程建设、实习实践和科学研究方面的合作。

  (六)加强会计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会计人才培养基地承担着对会计人员补充更新知识,拓展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重要职责,是培养培训会计人才的服务平台。要进一步发挥三家国家会计学院在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会计人才方面的重要作用,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在会计人才培养方面的积极性。

  1.推动国家会计学院高质量发展。要进一步强化国家会计学院职能定位,推动国家会计学院坚守高端培训办学使命,开展高端会计人才培养、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创新培养模式、提高师资水平,打造高端会计人才培养主阵地;要坚定特色发展办学方向,在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学位教育、智库建设中突出优势领域,形成差异定位协同发展新格局;要坚持整合资源办学策略,切实发挥学院董事会、战略咨询委员会的咨询和支持作用,加强高质量在线学习平台建设,共建携手共进合作共赢大平台。

  2.有效发挥其他培养平台作用。鼓励和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参与会计人才联合培养,注重发挥会计行业组织(团体)在会计人才培养方面的作用,支持会计行业组织(团体)搭建会计学术交流、实践交流平台。

  四、落实重点任务的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会计人才工作水平。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部门要坚持党管人才,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会计人才工作格局;要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把推进会计人才发展纳入重要议题;要加强会计管理队伍建设,提升会计人才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各地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部门)的会计人才发展规划或制定支持本地区(部门)会计人才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完善工作机制,支持会计人才稳步发展。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政策协调,健全工作机制,立足实际、突出重点,解决人才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支持开展会计人才培养,切实抓好《规划纲要》和《会计人才规划》的贯彻落实,把人才优势转化为发展动能。各有关高校、国家会计学院、行业协会等人才培养单位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全面开展高素质、专业化、复合型、国际化会计人才培训培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各用人单位要重视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本单位会计人才发展环境,创造性做好育才、引才、用才工作,为会计人才成长提供必要的平台和经费支持,切实发挥会计人才作用。

  (三)加大宣传引导,营造人才发展良好环境。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大力宣传《规划纲要》和《会计人才规划》,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宣传人才工作新成果、新经验,讲好人才故事,强化典型示范,突出导向作用,引导社会各界关注会计人才,支持会计人才工作,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尊重会计人才、重视支持会计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

  (四)做好跟踪反馈,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各地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部门要及时跟踪、总结《规划纲要》和《会计人才规划》实施情况,对于形成的先进经验、创新做法以及取得的成效等形成书面材料报财政部,财政部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总结推广。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部门要及时了解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调整完善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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