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布四川省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的通告 川注协[2021]120号 2021-12-14 根据《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及分类办法》(川注协〔2021〕106号)相关规定,我会现已完成2021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并于2021年12月2日至8日进行了综合评价结果的公示。现将四川省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12月14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