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地税发[2010]233号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地方税务局网络发票推广应用实施意见》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0-11-08
摘要:按照《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种类简并方案》的规定,“通用机打发票”(卷式发票44 mm×127mm出租汽车专用发票除外)、“建筑业统一发票”、“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属于网络发票。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地方税务局网络发票推广应用实施意见》的通知[全文废止]

渝地税发[2010]233号            2010-11-8


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为确保发票综合改革的顺利推行,切实组织好网络发票推广应用工作,市局制定了《重庆市地方税务局网络发票推广应用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二0一0年十一月八日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网络发票推广应用实施意见

  为确保发票综合改革的顺利推行,切实组织好网络发票推广应用工作,根据《重庆市地方税收发票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网络发票种类和开具方式

  按照《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种类简并方案》的规定,“通用机打发票”(卷式发票44 mm×127mm出租汽车专用发票除外)、“建筑业统一发票”、“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属于网络发票。

  “通用机打发票”包括平推式发票和卷式发票,其中平推式发票241 mm×177.8 mm、210 mm×139.7 mm、241 mm×93.13 mm3种规格,采用PC机(电脑)通过登陆“重庆地税”网站的“网上办税服务厅”开具,适用于有一定办公条件、网络条件,实行查账征收的纳税人;卷式发票为76 mm×177.1mm规格,采用网络开票机开具,适用于无网络条件、在经营场所开具,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

  纳税人在本次发票综合改革前已采用PC机网络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重庆市综合统一发票”的,可继续通过原网站界面和方式使用至2011年6月30日止,之后“重庆市综合统一发票”停止使用,“建筑业统一发票”、“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继续使用,原有操作界面统一切换到新的网络发票系统客户端界面开具。

  二、网络发票推广应用范围

  本次网络发票推广应用范围为我市所有在地税系统办理税务登记,申请领购地方税务机关管理发票、有固定经营场所且达到营业税起征点的全部纳税人。营业税起征点以下的纳税人、没有固定经营场所的纳税人原则上采用“重庆市地方局通用定额发票”。

  三、网络发票推行原则

  我市地税系统网络发票的推广应用,采取税务主导、财政支持的工作思路,推广过程中坚持“统一标准、生产许可、政府推广、集中覆盖”的原则实施。“统一标准”是指网络开票机应当按照重庆市地方税务局的统一标准进行开发、生产;“生产许可”是指产品供应商必须通过资质审查、获取生产许可证,才能获得市场准入资格;“政府推广”是指网络开票机并非一般的商品普及,而是带有强制性的政府行为,必须要由政府组织统一招标,以防无序竞争,确保推行的力度和效果;“集中覆盖”是指在网络发票统一的推行期间,推广到所有使用对象的纳税人,尽快建立起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四、推行时间、步骤

  网络发票整个推行应用工作大体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10年5月底)。市地税局对地税系统使用网络开票机用户的情况开展调查研究,与相关产品生产企业、通信营运商、CA认证服务商确定网络开票机技术业务规范、研制产品,改造或升级相关业务软件系统,开展产品功能测试和系统联调,组织开展网络开票机招标工作。

  (二)试点阶段(2010年6-8月)。发票综合改革全面推广前,市地税局确定江北区地税局、大渡口区地税局作为试点单位先行试点。通过试点查找问题,总结推行应用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系统功能、修订业务规则、建立服务体系,为全市全面推行创造条件。

  (三)推广阶段(2010年10月-2011年6月底)。鉴于推广应用网络开票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区县局应根据市局统一制定的推广计划(详见附件1),结合本区县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区县局在网络发票推广应用过程中,应根据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用户的特点,注意策略和方法,采取先易后难、先经济发达地区后经济欠发达地区稳步推行,通过分阶段实施,力争在2011年6月底前将网络发票普及到所有应该推行的对象,实现新旧发票管理体系的过渡。在推行期结束后,纳税人原有结存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1年9月30日止,到期仍未使用完的按作废发票处理。

  五、抓住推行关键环节

  (一)制定方案。在全市开展地方税收发票综合改革是我市范围最大、影响最深的一次普通发票改革措施,涉及范围广、具体业务多,各区县局一定要结合本区县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网络发票推广的范围、时间和步骤,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改革工作平稳顺利开展。

  (二)宣传培训。发票综合改革不仅涉及纳税人使用发票种类发生变化,重点是开具方式发生变化。为尽快使纳税人领会发票管理要求,让社会各界了解发票知识,各区县局应及时将市局统一制作的宣传资料发放到纳税人,利用办税服务厅、报刊、电视、网站等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为本区县推广应用工作创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区县局应将培训纳税人发票开具作为发票综合改革的第一要务,尽快使每一个纳税人均能熟练掌握操作应用。区县局对纳税人按照必须参加培训才能使用网络发票的原则,未参加培训的不允许领购和使用网络发票。在制定培训计划中,区县局应主动与承担培训推广任务的供应商、服务商搞好工作衔接,保证时间安排合理、参训人员到位。

  (三)机具配(购)置与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我市对推行的网络开票机进行了公开招投标并最终确定4家生产企业作为供应商。为加快网络发票推行进度,降低推行费用,提高服务质量,纳税人配(购)置网络开票机采用相对集中、分区域管理的模式,纳税人原则上选择购买所对应区域生产厂商的网络开票机。有特殊原因需购买其他生产厂商产品的,需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中标企业网络开票机供应服务区域分配表见附件2。

  采用PC机开具网络发票的纳税人,如需购置指定品牌PC机,税收管理员应根据纳税人情况,填制《惠普电脑购买优惠卡》,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交纳税人。纳税人凭卡到指定经销商购买电脑,享受购买优惠。

  为确保网络发票顺利推广和持久运行,市局统一搭建售后服务平台和网络开票机售后专业队伍,负责集中提供培训、安装、调试、维修等各项服务任务,售后服务费用统一由市局集中支付。各级地税机应严格按照《重庆市地方税务局网络开票机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切实措施、责任落实到人,确保网络开票机具管理到位,同时应加强对售后服务队伍的监督管理,定期检查其服务质量和维修记录,督促其完善服务。

  (四)CA数据认证应用。网络发票推行后,全面实现了“以票管税”向“信息管税”的过渡。CA数字认证是确保电子数据安全性、合法性的前提,各单位必须加大宣传推广应用力度。网络开票机已内置CA认证程序,纳税人开票数据传输已经数据安全认证,纳税人不需另行采用。采用PC机开具发票的纳税人,需自行办理CA数据认证。主管税务机关应提示需要离线开具发票功能的纳税人办理CA数据认证,否则不能实行离线开具发票。

  (五)系统机具初始化。纳税人申请使用网络发票、配(购)置网络开票机后,应当立即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的注册登记,进行系统授权和机具初始化设置。管理员应及时为纳税人开通网络发票开具功能,核定发票种类、品目、权限分配,具体操作办法详见《网络发票操作手册》。管理员在进行系统授权时应加强与纳税人沟通,防止因授权不当造成纳税人无法使用的情况。

  六、依法处理违法行为

  推广应用网络发票是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举措,是强化税源监控、堵塞税收征管漏洞的重要手段。属于网络发票推行范围的纳税人,不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安装、使用PC机或网络开票机,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网络开票机的,以及未按照规定开具网络发票等违法行为,各级税务机关应加大处罚力度,严格依照《税收征管法》和《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发票违章处罚和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规定予以处罚,以规范发票管理秩序、保证发票综合改革目标的实现。

  附件:

  1.网络开票机推行计划表(略)

  2.中标企业网络开票机供应服务区域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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