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进项税额的分析 当期《明细表》第11行“(六)期初未抵扣防伪税控专用发票”项目的“税额”,应当等于上期《明细表》第16行“(九)期末未抵扣防伪税控发票”项目的税额数,不等于的属于异常。 当期《明细表》第12行“(七)本期全部认证通过防伪税控发票”项目中的“税额”数应等于当期金税工程认证系统所采集的认证通过的进项税额数,不等于的属于异常。 《明细表》第(六)至(九)项的逻辑关系应符合下列公式,不符合的属于异常。 第13行“(八)当期申报抵扣防伪税控发票”项目的“税额数” 第11行“(六)期初 第12行”(七)当期 第16行“(九)期末=末抵扣防伪税控发票”+全部认证通过防伪税控-为抵扣防伪税控发票“项目的”税额“数 发票”项目的“税额”数 项目的“税额”数 (三)进项税额构成分析 商贸企业没有自营进口或委托代理进口业务而以海关增值税完税凭证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属于异常。 商贸企业没有收购农产品业务而以农产品收购凭证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属于异常。 (四)销售额变动率分析: 本年累计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 累计应税销售额变动率或当月应税销售额变动率超过50%的,属于异常。 商贸企业没有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的,只分析其当月应税销售额变动率;有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的,可以不分析当月应税销售额变动率。 (五)税负率差异幅度分析 某企业税负率-本地区平均税负率 本办法所称“地区”,系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或省直辖市、地、州、盟及相当级别的地区。具体按哪一级地区确定本地区平均税负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决定。 税负率差异幅度抵于负30%的,属于异常。 (六)增值税缴纳情况分析 未经税务机关批准而没有及时缴纳增值税税款或没有足额缴纳增值税税款的,属于异常。 二、纳税评估工作岗位职责 (一)县级以上(含县级)国税局流转税管理部门负责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各级纳税评估工作规程、任务、目标和考核制度,并对下级纳税评估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 (二)纳税评估资料受理岗位及职责: 负责接收纳入纳税评估范围的商贸企业报送的纳税评估资料,并审理其资料的完整性。 (三)纳税评估资料传递岗位及职责: 负责收集整理并向纳税评估岗位传递全部纳税评估资料。 (四)纳税评估岗位及职责: 1、按照《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办法》的规定,对纳税评估资料进行全面分析。 2、对评估指标有一项异常的商贸企业,及时移交稽查部门进行检查。 3、对评估指标异常的企业,在稽查部门稽查期间,核定商贸企业专用发票的限额和用量,并通知发票发售部门按照核定结果销售专用发票。 4、对稽查部门反馈的稽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并与稽查部门定期实施复评复查。 5、汇总、整理评估资料及档案,总结评估情况及发现的问题,提出有关工作建议,形成评估工作报告。 三、纳税评估工作规程 (一)纳税评估资料受理岗位应在每月税款征收期内严格审核商贸企业报送的纳税评估资料的完整性,并与当日将资料传递到纳税评估资料传递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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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国税稽[2002]23号 关于加强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补充实施意见
国税发明电[2004]37号 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
国税发明电[2004]62号 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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