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月份买家用电器时,只开了收据,问老板要发票。老板说没有,还说收据就能当发票用。不知道他们这样做对不对? 答: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第二十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 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举报。所以您可以拿收据向12366举报或者向开具收据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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