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地税发[2007]146号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以<四房>税收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7-07-18
摘要:探索和实施大框架下的税源管理新模式就是将涉及房地产的不同行业、不同环节、不同纳税主体、不同税种有机联结,使其相互关联、相关监控,有效整合和利用涉税信息资源,形成链条式管理模式,实现对不同行业、不同环节、不同纳税主体、不同税种的全方位一体化管理,从而提高征管质效,增强地方税税源控管能力。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建房”税收管理

  加强“建房”税收管理,重点要抓好建筑业税收管理软件的开发应用。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快开发和应用建筑业税收管理软件。这是省局安排给我局的一项全省性工作任务,事关全局。因此必须高度重视,作为一件头等大事,切实做好,圆满完成省局交办的任务。根据省局的具体安排和要求,重点抓好四件事:

  (1)完善软件需求,确保软件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一是市局一处、信息中心和市北、胶南等试点单位安排专人,近期对软件进行专题调研,提出修改意见;同时市局一处对省局转来的各地市修改意见进行归类整理,结合我局的修改意见,借鉴外省市的经验和做法,拟定软件需求完善意见,7月底前进行专题研究,确保软件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二是软件需求和开发要满足税收政策和征管工作的需要,体现按项目管理、按形象进展申报纳税、各税统管、以票(发票)控税等税收管理措施,并解决好纳税人涉税信息的采集问题,整合“建房”和“售房”信息,为搭建房地产税源信息监控平台,促进“四房”税收管理工作创造条件。三是信息中心根据软件需求完善方案,组织对软件的修改和完善,8月底前完成此项任务,并对修改后的软件进行试点应用。四是加强与省局的工作汇报,迎接9月份省局初验,并根据省局提出的意见,进一步完善软件。

  (2)搞好软件试点工作。市局确定建筑业软件在市北和胶南试点,待软件试点成功后,按照省局的要求,在全市推广应用。市北和胶南两个试点单位要把建筑业软件试点工作做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加快推进,确保试点效果;同时及时总结试点工作,加强与市局的工作联系,为全市推广应用做好准备。市局一处和信息中心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单位的工作指导,及时掌握试点工作情况,解决试点过程中的具体问题,齐心协力地抓好试点工作。

  (3)做好软件推广应用工作。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9-10月份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建筑业管理软件。9月份,由市局信息中心、一处提出推广应用工作意见,报市局研究,并组织好培训和推广应用工作。

  (4)搞好软件推广应用工作总结,并迎接省局的验收;同时配合省局做好培训工作。11月份完成此项工作。

  2、研究制定建筑业税收管理办法,规范征管行为。要根据总局出台的建筑业税收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尤其是总结基层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制定建筑业税收管理办法,并通过该办法落实“以项目控制税源”的管理思路,建立按建设项目明细申报制度、双向申报制度、跨区域建设项目双向监控制度等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同时理顺税收政策执行和征收管理工作等方面的问题,规范征管行为,推进行业化管理。此项工作由市局一处负责,7月底完成。

  3、深化社会综合治税,提高征管质效。要抓住建筑业税收管理的源头和关键环节,在政府的支持下,依靠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建筑业税收综合治理;尤其要加强对外来施工企业和跨区域施工项目的税收管理,防止税收流失。

  4、加强对建筑业重点税源的管理,促进税收协调发展。要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税种的管理,搞好纳税评估,发挥重点税源的骨干作用;同时加强对中小建筑企业税收管理,探索实施税负警戒线管理等办法,推进核定征收方式。要针对上半年建筑业各税种收入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在加强对建筑业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其他税种的征管,促进税收的协调发展。

  5、根据省局读书会的要求,下半年组织开展对建设工程项目纳税情况的全面清理检查。市局一处要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清查方案,组织好全市的清查活动。

  6、总结和完善建筑业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探讨和完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清算办法。此项工作由市局一处、二处负责。

  (二)加强“售房”税收管理

  “售房”环节包括新建商品房销售和“二手房”交易。加强“售房”税收管理,重点要加大房地产税收管理软件U盘推广应用和“二手房”交易税款直征试点工作。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快“二手房”交易税款直征试点步伐。市局确定由征收局试点,对“二手房”交易税款实行直征方式,其他单位仍维持现有的征收方式,待征收局试点成功后,逐步推广直征方式,提高“二手房”交易税款征收质效。征收局和市局信息中心、一处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局7月2日召开的“二手房”交易税款直征工作协调会的精神和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快工作进展,确保直征工作的顺利开展。

  2、完善和深化房地产税收管理软件,大力推进U盘的应用,探讨和研究取消开发商手工开具发票(收据)的过渡办法,强化“以房源控制税源”和“以票控税”的作用。对有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企业,U盘应用面年内原则上达到100%。各单位对房地产税收管理软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8月中旬上报市局一处;市局一处汇总并整理修改意见,同时与市局信息中心加强工作沟通和配合,进一步完善房地产税收管理软件。

  3、积极探讨利用我市房地产信息网,加强对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的新途径和新措施。此项工作由市局一处和征收局负责。

  4、进一步研究整合“建房”和“售房”环节的信息,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成本费用监控,提高企业所得税税基管理水平。此项工作由市局二处负责。

  (三)加强“租房”税收管理

  加强“租房”税收管理,重点要抓好“楼宇经济”税源监控软件的完善和推广工作以及个人出租房屋税收管理工作的突破。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完善和推广“楼宇经济”税源监控软件,力争在“租房”环节上有新的发展。一是市南分局要在7月底前完善“楼宇经济”税源监控软件,并加大软件应用力度;同时总结经验,拟定“楼宇经济”税收管理办法。市局一处和信息中心搞好工作指导和调研,配合市南分配完善软件和管理办法,为推广工作做好准备。二是市局一处和信息中心要尽快提出推广方案,并组织好培训和推广工作。8月份在全市范围内有重点地推广,先从各单位辖区内“楼宇经济”相对比较集中的地方抓起,市局重点加强对市南、市北和崂山等单位的推广工作,迎接省局的检查验收。三是各单位要在辖区内“楼宇经济”比较集中的区域,选择重点,重点推进。市南分局要对辖区内“楼宇经济”、市北和崂山分局要对辖区内“楼宇经济”比较集中的区域、其他单位选择1-2座写字楼推广应用“楼宇经济”税收管理软件,并搞好税源普查,做好推广工作准备;同时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搞好重点区域的推广工作。四是根据省局实施方案的要求,各单位8月下旬搞好“楼宇经济”税源监控软件推广应用情况的自查,并上报市局一处;市局一处8月底前将我市自查情况汇总上报省局。

标签: 房地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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