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国税函[2008]111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中国建设银行江西省分行所属分支机构监管级次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8-03-20
摘要:接中国建设银行江西省分行《关于中国建设银行江西省分行申请取消南昌城区六个机构所得税纳税主体的的报告》(建赣报[2007]374号),要求取消南昌城区六家营业机构网点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主体资格。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中国建设银行江西省分行所属分支机构监管级次的通知

赣国税函[2008]111号      2008-03-20

南昌市国家税务局:

  接中国建设银行江西省分行《关于中国建设银行江西省分行申请取消南昌城区六个机构所得税纳税主体的的报告》(建赣报[2007]374号),要求取消南昌城区六家营业机构网点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主体资格。鉴于中国建设银行江西省分行所属省分行营业部、青云支行、永叔支行、阳明支行、昌北支行和红谷滩支行已全部合并归属洪都支行管理,变为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2]226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取消上述六个机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主体资格,原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不再对上述机构履行企业所得税监管职责。

  请你局认真做好监管级次的调整、衔接工作,并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报告省国税局(所得税处)。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