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发[2006]1号 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6-04-03
摘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增加农民收入,夯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加快培植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继续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坚持粮食生产“三条底线”不动摇。

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鲁发[2006]1号         2006-04-0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从我省实际出发,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深刻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一要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三农”思想的创新和发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问题,相继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在我国总体上进入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新的发展阶段后,我们党关于“三农”工作的新理念、新认识、新政策、新举措,是马克思主义“三农”思想的继承、创新和发展。二要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只有统筹城乡,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才能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三要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选择。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只有不断巩固农业基础,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持续提高农民收入,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才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四要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加快农业和农村发展,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在农村形成安定和谐、健康向上的良好局面,保证广大农民安居乐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能够统筹兼顾、协调推进。五要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础。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农民,就能够激发和调动广大农民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使他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为实现共同的理想而努力奋斗。六要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历史过程,必须树立长期奋斗的思想。彻底改变农村面貌是一个长期的目标,各地条件不同,经济文化状况差别很大。各级各方面一定要看到新农村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既积极推动,又不能急于求成,坚持不懈、锲而不舍地推进新农村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迅猛发展,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历届领导班子打下的良好基础上,全省上下坚持不懈地抓“三农”工作,全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上了一个新台阶。农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农产品出口实现了新突破,林牧渔各业全面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全面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必须看到,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尚未打破,农业资金投入稳定增长和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还没有形成,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农业生态环境和资源约束矛盾突出,农业农村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依然存在,农民整体科技文化素质有待提高;有些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有的地方干群关系紧张,封建迷信抬头,存在一些不稳定因素。

  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把思想高度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建设新农村的各项任务上来,努力开创全省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局面。

  二、明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按照中央的部署,全省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两个趋向”的重要论述,始终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总目标,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扎实工作,长期奋斗,推动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转变,由抓好农村经济向城乡统筹、工农联动、城乡联动转变,全面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努力建设繁荣、富裕、文明、和谐、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

  1.农村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农业生产先进,非农产业发达,形成农村三次产业结构合理、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持续发展的新格局。到2010年,农业增加值达到2400亿元,2020年达到3600亿元,粮食总产稳定在700亿斤以上。

  2.农村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到2010年,基本普及农村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全面发展,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成果,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小学阶段学生辍学率控制在1%以内,初中阶段学生辍学率控制在2%以内,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基本建立起覆盖全省农村人口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文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文化设施进一步完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东部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基本建立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3.农村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到2010年,“路、水、电、气、医、学”等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提高,通过较长期的努力,基本建成城乡一体化的路网、水网、电网、通讯网和防灾、环保、新能源等基础设施体系。

  4.农民收入和生活质量显著提高。建立农民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到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500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步缩小,农民消费结构趋于合理,生活方式健康文明。

  5.农民居住环境明显改善。科学规划村镇布局,逐步形成县城-中心镇-农村社区(中心村)-居住点(基层村)梯次分明、特色鲜明的城乡布局结构。村庄环境优美,村容整洁,主要巷街硬化、绿化、亮化。

  6.农村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民主政治制度和健全的乡规民约,形成良好的村风民风,实现村务管理民主化,人际关系和睦化。

  新农村建设的指导原则:

  1.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不断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文明和谐稳定,改变村容村貌,推动农村全面进步。

  2.必须长期稳定和不断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护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落实好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为农村发展不断增添动力和活力。

  3.必须实行城乡统筹,加大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支持力度,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依靠农民辛勤劳动、政府扶持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4.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增进农民福祉,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5.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规划、循序渐进,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要先行一步,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要创造条件稳步推进。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增加农民收入,夯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加快培植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继续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坚持粮食生产“三条底线”不动摇。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实施“优势产业提升计划”、优质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壮大园艺、畜牧和水产等优势产业,加快构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带(产业区)。畜牧业要突出规模饲养和无规定动物疫病省建设,“十一五”期间畜牧业产值在农林牧渔业中的比重力争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林业要加快工业原料林基地和优质林果苗木花卉基地建设。渔业要加快推进山东半岛现代渔业经济区建设,加大渔业资源修复和保护力度,培育壮大主导品种和特色品种,全面提升水产品市场竞争力。大力发展以农产品加工业为主的农村二、三产业,扩大民营经济规模。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建立健全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十一五”期间,每年转移农村劳动力120万人以上。提高农民非农收入比重,到2010年农民非农收入比重达到70%,2020年达到85%。

  进一步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把县域经济的发展作为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重点,继续实施“双30”战略,加强规划指导和政策引导,加快投资、财政等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县级经济和社会管理职能,加强和改进县级对经济的管理,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努力促进有条件的县加快消灭工农差别和城乡差别。

  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创新组织形式、经营模式和利益联结机制,构建龙头企业成群、中介组织成网、生产基地配套、联结关系紧密、推进机制完善、竞争能力高、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增加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培育形成一批支柱产业、一批大型企业集团、一批知名品牌。启动实施“村企互动”工程,实现“以企带村、以村促企、村企共赢”。培育扶持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建立有利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信贷、财税和登记制度,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建立健全优势农产品出口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标准、认证、检测体系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优势农产品出口基地和重点出口龙头企业建设,扩大水产品、蔬菜、肉食品、水果、花生等五大类优势农产品出口。实施“绿卡行动计划”和“山东省优势农产品竞争力提升计划”,加快良好农业操作规范研制推广。建立部门协调、行业主导、企业参与、科技支撑的技术性壁垒预警系统,提高应对国际贸易争端的能力。加快“走出去”步伐,支持出口企业到进口国或第三国发展种养业和农产品加工业,设立贸易营销机构和新产品、新技术研发中心。

  建立健全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体系。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优化配置各类农业科研、教育、人才资源,积极创建国家区域性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鼓励企业建立农业科技研发中心,在财税、金融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扶持。继续实施良种产业化工程,深入推进以研发100项重大课题、主推100项重大技术为主要内容的“双百行动”。把农业科研投入放在公共财政支持的优先位置.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国外先进技术引进。实施重大农业科技推广项目发布行动。鼓励各类农科教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多元化的农技推广服务,强化社会性、公益性、网络化的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构建富有活力的新型农技推广体系和新农村建设科技支撑体系。逐步实施农村科技信息、市场信息和广播电视网络村村通、校校通工程;经济基础好、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施户户通工程。

  建立健全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创新市场开拓策略,积极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连锁经营,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体系。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建设一批设施先进、功能齐全的大型批发市场和物流中心。鼓励商贸企业、邮政系统等各类投资主体在农村发展现代流通业。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

  建立健全农业资源和环境保护体系。加快发展节约型农业。以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为重点,走循环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路子。推广秸秆气化、固化成型、青贮氨化等秸秆综合利用和有机肥推广使用技术。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到2010年农村饮用水国标符合率达到70%,2020年达到95%以上。

  建立健全现代农业物质装备和支撑体系。实施农田水利建设配套工程,进一步扩大专项资金规模,重点建设田间灌排工程、小型灌区、非灌区抗旱水源工程,到2010年基本完善农田抗旱排涝体系,提高抗灾减灾能力。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推进畜禽养殖小区化、规模化集中饲养,改善防疫条件和养殖环境。实施农机化创新示范工程,突出抓好玉米收获机械化,到2010年全省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力争达到75%。

  (二)加快发展农村“路、水、电、气、医、学”等社会事业,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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