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5号)第六条规定: 自2017年11月1日起,生产企业代办退税的出口货物,应先按出口货物离岸价和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同时向综服企业开具备注栏内注明“代办退税专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称代办退税专用发票),作为综服企业代办退税的凭证。 出口货物离岸价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的,其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代办退税专用发票上的“金额”栏次须按照换算成人民币金额的出口货物离岸价填写。
特别提醒——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知识
即出口方把货物开具专票给代理方,代理方以自己名义出口并收汇,代理方退税。该模式只有生产企业委托外贸综合服务公司出口时才可以操作。这种不同于我们头篇文章说的代理出口业务,这种方式可以由代理方退税!!!委托企业按“内销”业务处理。
典型的就是阿里巴巴旗下的一达通,就是一个外贸综合服务公司,很多公司通过一达通退税。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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