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闹得沸沸扬扬的所谓资管业务增收增值税问题,由于许多许多的人不懂国家有关税收法规进行误导性误读,似乎造成好像对于私募不公的假象,误导投资者是不可取的。
首先来看看,在2016年全面进行营改增以前,金融业实施是实施营业税增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税目注释中,明确指出,金融保险营业税增收范围包括金融和保险,其中金融,是指经营货币资金融通活动的业务,包括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和其他金融业务。并根据营业税有关法律规定,按照5%增收,明确指出金融商品转让按照转让外汇、有价证券或非货物期货的所有权的行为。按照转让价扣减取得成本后差额5%增收,由于营业税附加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合计税率12%,所以当时金融业转让金融商品税前实际税率为5.6%,但是营业税金及附加在公司损益核算时,可以作为公司所得税税前扣除,因此营业税改革取消前的税后实际税负为4.2%。
2016年3月,国家财政部颁布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明确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这就保证了增值税的销售额的确定和过去营业税营业额确定的一致性,同时规定转让金融商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也就是为了考虑到金融服务业几乎没有进项抵扣背景下,不按照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进行计算,按照6%增值税率,进行税率可以进行抵扣,但是金融服务也基本上都是轻资产无进项消耗的服务,所以按照规定以3%征收率简易计算增收,简易征收不实施进项抵扣,由于增值税为价外税,实际税率只有2.9126%(3%/1.03%)。但是简易征增值税财务上扣减投资收益,所以考虑税金附加后的税前实际税负为3.26%,税后实际税负为2.4466%,所以,营改增后的减税减负效应是明显的。
2016年相关法律规定,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可以免征增值税。因为公墓基金最大特点是以基金份额为单位的,其投资收益均属于风险型非保本投资,投资者都是按照基金净值按发行时份额为单位进行投资,投资者投资或者赎回基金差额过去持有期间均不需要缴纳营业税,那么这次营改增也是免征增值税,无可非议,况且因为证券投资基金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产生的所有损益均属于基金投资人共同承担,有啥可以妒嫉的呢。
资管产品,是获得监管机构批准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或证券公司,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由托管机构担任资产托管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运用委托财产进行投资的一种标准化金融产品。由于资管产品均属于保本型的,过去营改增前,投资人按照投资保本型金融资产取得有明确合同收益均属于利息收入或利息性质收入,均需要按照收入全额计算缴纳营业税5%,最终实际税后税负为4.2%,现在同样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资管产品)投资人也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因为这属于提供金融服务(贷款),增值税率为6%,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再同样利息收入下,收入减少5.66%,所得税后减负1.415%,增值税价税分离后实际税负为5.66%,两者合计影响为4.245%。税负略有提高,这有利于公司将资金用于实体,不鼓励公司依靠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而资管产品管理人,也就是绝大多数所谓私募产品,运用产品资金购买股票债券,其产生的投资损益与投资人没有关系,除非你发行产品明确注明产品所产生所有的盈利亏损均属于投资人所有,我相信私募肯定关门了,因为没有一个投资人会把巨额资金托管于闭门营运的资管,在损益后果和阳光公墓同样风险收益肯定购买流动性更加明确,买进赎回更加便利、基金净值变动更加明显的证券投资基金。所以那些所谓资管产品实际就是和投资人约定比银行存款更高的理财收益(属于利息性质),管理人运用这些资金进行股票、债券买卖营运,性质上就属于资产管理公司资金营运,那么按照规定,过去缴纳营业税现在征收增值税也就不奇怪了。
本来是2016年5月1日开始施行,可怜的傻瓜私募们自以为是,坚持宁可缴纳营业税也不愿意缴纳增值税,如果按照营业税率5%清算缴纳实际税负为4.2%,按照增值税征收率3%征收实际税负也就2.45%不到。
国家有关部门在坚持营业税清算,清理表外业务杜绝税源流失后,为了让傻乎乎私募能够做好足够的准备,资管产品营改增在私募们宁可多交也不愿改革下,2018年开始全面正式开始实施资管产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假如你管理资管产品没有财务偷税漏税逃税等罪恶手段,国家明明白白让你减税减负你哭啥?哪里增加了你的税负?不过国家明确宣布2018年前已经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的)不需要修正,所以啊,只有认真学习国家政策,不要自以为是才能享受国家政策改革红利,当然2018年前你没有缴纳增值税的(自以为是坚持缴纳营业税)也不补交,税收历来就高不就低,呵呵。
最后来看看投资人和管理人会计处理问题:
非保本产品:过去营改增前征收营业税,投资人购买非保本产品不缴纳营业税,实际损益作为投资收益。现在营改增后,投资人购买非保本产品不缴纳增值税,实际损益作为投资收益。而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损益作为投资人损益,不作为基金管理人损益,基金管理人只将安规定收取管理费作为基本金融管理服务收入,增收增值税。
保本产品:过去营改增前征收营业税,投资人购买保本产品需要按照利息收入全额缴纳营业税,并作为税金附加可以税前扣除。现在营改增后,投资人购买保本产品需要按照利息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作销项税处理。而管理人运用资金营运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按月作为投资损益调整项分产品预提或费分摊,本月亏损可以作为下月抵扣,但是年末必须清算缴纳,尚未弥补亏损不得作为以后年度抵扣项,支付的利息作为营运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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