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更新委托代扣税款协议银行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0-01-07
摘要:如纳税人名称与签约账户名称相符,纳税人可于电子税务局直接完成协议签订。以上银行均支持“网签三方协议”。如纳税人名称与签约账户名称不符,纳税人可于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前台进行税局端协议录入后,再前往对应银行深圳市分行下属任一网点,进行银行端协议录入,完成三方协议签订。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更新委托代扣税款协议银行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我局新增了数家委托代扣税款协议银行。现所有协议银行名单如下: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银行、宁波银行、杭州银行、包商银行、江苏银行、东莞银行、广州银行、珠海华润银行、深圳宝安桂银村镇银行、浙商银行、上海银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渤海银行、广东南粤银行、深圳福田银座村镇银行、深圳坪山珠江村镇银行、摩根大通银行、汇丰银行,共计33家。

  如纳税人名称与签约账户名称相符,纳税人可于电子税务局直接完成协议签订。以上银行均支持“网签三方协议”。

  如纳税人名称与签约账户名称不符,纳税人可于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前台进行税局端协议录入后,再前往对应银行深圳市分行下属任一网点,进行银行端协议录入,完成三方协议签订。

  特此告知。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0年1月7日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