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开通微信网上申领邮寄发票的通知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我局已开展“非必要,不进厅”的“非接触”式办税服务,为了促进复工复产,让纳税人可以及时领取到发票,在原EMS邮寄发票渠道保留的基础上,我局开通了微信发票领购+顺丰邮寄配送渠道。详情如下: 一、操作步骤: 1.已实名认证的购票人可以通过“深圳税务服务号”微信公众号申请; 2.操作步骤,打开公众号-我要办-自然人中心-发票领购即可看到可领购发票; 3.顺丰速运邮寄,邮资到付; 4.实名签收,购票人或者法人持身份证签收。 二、渠道特点: 1.申请发票无需携带税控盘,随时随地; 2.申请全程信息自动显示,只需点三下; 3.当天申请当天发货不延迟; 4.顺丰配送保安全,配送全程可跟踪; 三、其他 1.发票邮寄业务咨询热线:83898370(东鹏配送中心)。 2.操作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0年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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