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改按扣除各种奖金后的工资总额计提企业基金等问题的通知 [79]财企字第657号 1979-12-31 按照现行企业财务制度规定,职工福利基金、工会经费和企业基金的一部分是按职工工资总额一定比例计提的。由于各项奖金和企业基金按规定用于发放奖金的部分都包括在工资总额之内,因此,奖金发放多的企业,工资总额就多,职工福利基金、工会经费和企业基金也随之增多。据一些地区和部门反映,这种“滚雪球”的办法很不合理,要求改进。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经与有关部门研究,决定从一九八0年一月一日起,企业提取企业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工会经费时,均按扣除各种奖金后的工资总额计算。请通知所属单位执行。 财政部 1979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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