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东公告[2023]2号 东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第一批省级非营利组织获得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公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3-04-19
摘要:经东莞市财政局会同东莞市税务局联合审核,广东省兴华燃气慈善基金会等2家省级非营利组织从2022年度起,广东省鸿发慈善基金会1家省级非营利组织从2023年度起,具备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五年内享受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名单见附件)。

东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第一批省级非营利组织获得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公告

粤财东公告〔2023〕2号             2023-04-10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受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委托,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财政厅省级权责清单事项调整实施意见〉的通知》(粤财法〔2020〕2号)《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和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事项操作指南的通知》(粤财税〔2020〕3号)的有关规定,经东莞市财政局会同东莞市税务局联合审核,广东省兴华燃气慈善基金会等2家省级非营利组织从2022年度起,广东省鸿发慈善基金会1家省级非营利组织从2023年度起,具备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五年内享受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名单见附件)。

  上述非营利组织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的规定,自行计算减免税额,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附件:2023年度第一批省级非营利组织获得免税资格单位名单

东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2023年4月10日

  附件

2023年度第一批省级非营利组织获得免税资格单位名单(共3家)

  一、从2022年度起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共2家)

  1.广东省兴华燃气慈善基金会

  2.广东省重庆开州商会

  二、从2023年度起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共1家)

  1.广东省鸿发慈善基金会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