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获得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黑财税[2023]3号 2023-2-7 各市(地)、县(市)财政局、税务局: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要求,经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现将2022年度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公布如下: 1.大庆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2.黑龙江省东北石油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3.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 4.黑龙江省印刷技术协会 5.黑龙江省质量协会 6.黑龙江省城市科学研究会 7.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8.黑龙江省上市公司协会 9.哈尔滨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0.黑龙江省银行业协会 11.黑龙江省照明电器行业协会 12.黑龙江省装修材料行业协会 13.黑龙江省食品流通商会 14.大庆市公安民警救助基金会 15.黑龙江省地理信息产业协会 16.黑龙江省哈药公益基金会 名单内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非营利组织应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黑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2023年2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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