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单位属煤炭行业。对其他单位捐赠了一台电脑,是不是提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按多高税率? 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货物。所以,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对外捐赠应缴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应该按照货物本身适用的税率交纳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节收入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