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地税发[2007]30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7-09-18
摘要:各级地税机关要善于总结,及时将优化纳税服务的工作经验上报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在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或需要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帮助解决的问题请及时向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反馈。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

桂地税发[2007]306号     2007-09-18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国税发[2007]106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需要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统一部署、统筹安排解决的事项,待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进一步研究、条件成熟后再下发文件到各地执行;属于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直属税务分局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各地应因地制宜,发挥自身的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切实减轻纳税人的负担,方便纳税人办税。

  二、各级地税机关要善于总结,及时将优化纳税服务的工作经验上报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在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或需要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帮助解决的问题请及时向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反馈。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热点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