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清理的损失,是否需要经过税务机关审批才能在企业税前扣除?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09-11-16
摘要:问: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的机器设备已经提满折旧,固定资产清理的损失,是否需要经过税务机关审批才能在企业税前扣除? 答:依据《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13号令)的规定,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

问: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的机器设备已经提满折旧,固定资产清理的损失,是否需要经过税务机关审批才能在企业税前扣除?

答:依据《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13号令)的规定,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资产发生的财产损失,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以及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发生的财产损失,应在有关财产损失实际发生当期申报扣除,不需要报批。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