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清理意见 |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
1988年11月3日 |
[88]税征(4)字第65号 |
废止第六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 |
1989年1月26日 |
[89]税二(12)字第10号 |
废止第15目 |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通知 |
1994年2月16日 |
桂政发[1994]21号 |
废止第一条中“对从事生产卷烟和烟叶生产的单位,减半征收”和“营业税”字样、第二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范围的公告 |
1996年3月14日 |
桂地税告字[1996]1号 |
废止第二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铁道部所属驻桂单位恢复征收车船使用税和部分印花税的通知 |
1996年12月27日 |
桂地税发[1996]235号 |
废止文中“车船使用税”字样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
2000年11月10日 |
桂地税发[2000]206号 |
废止第一条、第五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费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2002年8月19日 |
桂地税函[2002]311号 |
废止第一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若干税收政策和征管问题解答的通知 |
2002年11月22日 |
桂地税发[2002]265号 |
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三)、(六)项、第四条第(四)项、第五条第(二)(三)(四)(五)(八)项失效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印花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2004年10月23日 |
桂地税发[2004]218号 |
废止第六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欠税公告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2004年12月23日 |
桂地税发[2004]264号 |
废止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欠税公告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三条中的“本办法所称的欠税包括欠缴税款应加收的滞纳金” |
广西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住房交易税收征收管理的通告》的通知 |
2005年6月13日 |
桂地税发[2005]136号 |
废止《通告》第一条第(一)、(二)、(三)项;废止《通告》第七条“1%”字样;废止《通告》第八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涉农政策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2006年3月10日 |
桂地税发[2006]69号 |
修改第一条,删除“营业税”字样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执行随军家属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批复 |
2006年3月13日 |
桂地税字[2006]73号 |
废止第一条第三款;废止第二条“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字样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住房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2006年5月8日 |
桂地税发[2006]122号 |
废止第二条“采用一次性现金方式发放的必须经过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字样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资源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2006年9月27日 |
桂地税发[2006]282号 |
废止第五条、第六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营林工程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
2006年10月12日 |
桂地税发[2006]290号 |
第一条第(一)、(二)、(五)项、第二条失效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2007年8月7日 |
桂地税发[2007]247号 |
废止文中“城市房地产税”字样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随军家属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批复 |
2007年12月14日 |
桂地税字[2007]630号 |
文件中“营业税”字样失效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若干问题的通知 |
2008年6月3日 |
桂地税发[2008]96号 |
第一条失效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涉农劳务税收问题的通知 |
2008年6月11日 |
桂地税发[2008]99号 |
第一条、第三条失效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归集印发地方税收征管文书式样的通知 |
2008年9月19日 |
桂地税发[2008]135号 |
《地方税(费)综合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发票代开、发票管理类文书、和涉及“营业税”的申报表废止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改进地方税收管理减轻纳税人负担促进经济增长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8年12月24日 |
桂地税发[2008]177号 |
废止第一条第(一)项、第(三)项第1目、第(四)项第4目;废止全文中的“城市房地产税”字样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2009年2月13日 |
桂地税发[2009]24号 |
废止第二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未达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2009年3月30日 |
桂地税字[2009]15号 |
修改第一条,删除“营业税”字样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手续费收入纳税问题的函 |
2009年8月14日 |
桂地税函[2009]446号 |
废止第一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旅游景区景点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09年12月28日 |
桂地税发[2009]182号 |
修改第二十三条,“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二)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
2009年12月28日 |
桂地税发[2009]183号 |
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失效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制糖业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09年12月28日 |
桂地税发[2009]184号 |
修改第四十四条,修改为“涉及关联业务往来的制糖企业,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的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版),按纳税年度准备、保存、并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其关联交易的同期资料。” 修改第四十六条,修改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均实行备案管理。制糖企业应按有关程序、时限和要求办理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免收税务登记证和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本费的通知 |
2010年2月9日 |
桂地税字[2010]22号 |
文件中“代开普通发票工本费”字样和第二条第(二)款、第三、四、五条失效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通知 |
2010年2月22日 |
桂地税发[2010]18号 |
废止第二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若干所得税税收政策管理问题的通知 |
2010年2月23日 |
桂地税发[2010]19号 |
废止第一条第(一)项第3、4目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契税征收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
2010年3月30日 |
桂地税发[2010]34号 |
废止第六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和改进税收征管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 |
2010年6月8日 |
桂地税发[2010]61号 |
废止第二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业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
2010年6月9日 |
桂地税发[2010]65号 |
废止第一、二、三、四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
2010年8月27日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 |
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和与发票有关的内容失效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 |
2010年11月8日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7号 |
废止第三条、第八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支持微型企业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告 |
2011年7月6日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 |
第一条第(五)、(七)项、第五条第(二十二)项、第六条第(二十六)项失效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
2012年1月16日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号 |
废止第六条第(一)项第3目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优化房地产结构 助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税收政策的公告 |
2013年4月3日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2号 |
废止第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一)项失效。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公告 |
2013年4月28日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3号 |
废止第一条第(一)款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税收票证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 |
2013年11月19日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8号 |
废止第十六条第(二)项,同时将第二十八条“不能同一个纳税人几次缴税合填一张票证。”修改为“除文书式税收完税证明外,不能同一个纳税人几次缴税合填一张票证。”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等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2014年3月11日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号 |
废止第二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预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
2014年9月22日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7号 |
废止第二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目录和流程图的公告 |
2014年12月29日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3号 |
废止附件3简易程序流程图、附件4一般程序流程图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
2015年7月17日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4号 |
废止第二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单项税种申报的公告 |
2015年7月16日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3号 |
废止文件“营业税”字样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 |
2015年9月10日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6号 |
废止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