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及发票管理常见问题解答(2012.1.18)
1、问:个人独资企业是否适用增值税起征点?
答: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其他个人,一般指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纳税人不适用起征点。
2、问:临时发生纳税义务的零散税收纳税人需要代开普通发票的,如何办理登记?
答:临时发生纳税义务的零散税收纳税人需要代开普通发票的,应先持相关证件到税务机关办理零散税收纳税人登记。
零散税收纳税人登记类型分为三类,每类纳税人登记时需要的资料如下:
1.只需办理地税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纯地税户),持地税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2.不需办理税务登记的非企业性单位,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3.除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持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3、问:《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及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1号)规定:“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行领购使用发票的取消储蓄扣税,当月申请代开发票的暂停当月的储蓄扣税。取消或暂停储蓄扣税后,纳税人应自行办理网上申报或上门申报。”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是否适用此规定?
答:11号公告提到的是“小规模纳税人”,并没有注明是什么登记注册类型,所以是指所有双定户,包括个人独资企业。
4、问:《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及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1号)规定:“个体工商户(含临时税务登记中的个人)发生经营业务,如按规定需要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的,单笔业务销售额应不低于20000元。”如果一次代开几张普通发票,单张金额低于20000元,合计金额超过20000元,能否代开?
答:“单笔业务销售额应不低于20000元”,是指单张发票不含税销售额不应低于20000元。
5、问:零散税收纳税人单笔销售额低于20000元能否代开普通发票?
答:可以。代开普通发票“单笔业务销售额应不低于20000元”仅针对办理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包括查账、双定户),不对零散税收纳税人。
6、问:零散税收纳税人代开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低于起征点,能否免税?
答:零散税收纳税人中,登记类型为个人、纯地税户中的个体工商户或个人,适用“按次(日)”起征点。申请代开普通发票时,以当日累计的代开蓝字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含本次)实时判断是否高于起征点,低于起征点的免税代开发票,高于起征点的应对当日所有发票征收税款。作废发票或开具红字发票的,对应的蓝字发票预缴税款可以用于再次代开发票,或申请误收退税。
7、问:《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及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国税发〔2011〕188号)规定:“核定销售额低于起征点及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其当月“开票计算额”大于等于起征点的,税务机关按规定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小于起征点的,税务机关不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开票计算额是指,当月有效的累计自开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代开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本次预计代开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之和。”此规定中的“本次预计代开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是指本次代开的单张专用发票的不含税销售额,还是本次代开的多张发票的不含税销售额合计?
答:“本次预计代开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是指本次代开的专用发票的不含税销售额合计数,如果本次要代开多张,则指的就是多张的合计。
8、问: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进入国税网站申请代开专用发票,本次申请代开两张发票,第一张不含税销售额为2.2万元,第二张不含税销售额为0.2万元,第一张发票能正常申请,申请代开第二张发票时,系统提示没有达到起征点,无法开具发票。纳税人该如何处理?
答:系统弹出“本次预计代开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录入框,纳税人应当将本次准备代开的两张发表不含税销售额24000元录入,然后再依次录入两张发票的代开信息。
9、问: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本月第一笔销售业务不含销售额低于20000元,但预计本月总销售额将超过20000元,对该笔业务能否代开专用发票?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1396号)规定:“对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个体工商业户,税务机关不得为其代开专用发票。”
实际操作中,代开发票是发生在前,而申报在纳税期结束后进行的,所以在代开发票的当时无法判断纳税人当期销售额是否高于起征点。纳税人可以在申请放弃36个月免税权后对该笔业务代开专用发票。
10、问:核定销售额高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代开专用发票是否需要满足“开票计算额”大于等于起征点的条件?
答:不需要。核定销售额高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可以按规定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1、问: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如何才能代开专用发票?
答: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规定,申请放弃免税,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放弃免税后,自放弃免税申请的当月起,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办理声明放弃免税权备案应提供以下资料:一、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二、放弃免税权声明。
12、问:为申请代开专用发票声明放弃免税权是否仅指放弃起征点免税权?
答:不是。纳税人一经放弃免税权,其生产销售的全部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均应按照适用税率征税,不得选择某一免税项目放弃免税权,也不得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部分货物或劳务放弃免税权。
13、问:代开红字发票问题:
1.个体工商户需要到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的,单笔销售额不得低于2万,是否对代开的普通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只能用自行领购的发票开具了?
2.对代开的专用发票冲红,是否本次预计开具红字发票销售额以负数计入“开票计算额”,双定户核定销售额低于起征点的仍需要满足“开票计算额”不低于起征点的条件才能代开红字专用发票?
答:1.代开红字普通发票,是不需要受单张发票销售额限制的,1月14日系统新版本上线以后即可操作。
2.代开红字专用发票,本次预计开具红字发票销售额是以负数计入“开票计算额”的。
双定户核定销售额低于起征点的代开红字专用发票,不需要满足“开票计算额”不低于起征点的条件,情况跟上述第1个问题一样,1月14日上新版本以后即可正确操作。
14、问:若发生销货退回等事项,个体工商户代开专用发票当月实际销售额未达起征点,能否享受免税?
答:当月代开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当月不能享受起征点免税,应对当月的全部销售额申报纳税。当月对蓝字发票作废处理的,视为当月没有代开蓝字专用发票,可以享受起征点。
15、问:《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及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1号)规定:“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行领购使用发票的取消储蓄扣税,当月申请代开发票的暂停当月的储蓄扣税。取消或暂停储蓄扣税后,纳税人应自行办理网上申报或上门申报。”个体双定户因领购发票取消了储蓄扣税,如何才能恢复储蓄扣税?
答:当月没有开具发票且没有发票结存,纳税人自己也不准备再领购发票使用的,可以持税务登记证副本(查验)到办税服务厅征收综合岗申请重新开通储蓄扣税。有发票结存的纳税人在缴销所有发票后,可以申请开通储蓄扣税。
16、问:个体双定户因领购发票取消储蓄扣税,或因代开发票暂停当月储蓄扣税,纳税人应按核定销售额还是实际销售额自行申报增值税? 纳税申报
答: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按当期全部销售收入与核定销售收入“孰高”的原则申报,即以“自开发票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未开发票销售额”与核定销售收入比较,取高值申报。
17、问:个体双定户没有自行领购发票,因代开发票暂停储蓄扣税,在以后没有发生代开发票业务的月份,纳税人是否需要申请重新开通储蓄扣税? 纳税申报
答:“暂停”储蓄扣税和“取消”储蓄扣税是有区别的,纳税人如无自行领购发票,仅仅是曾经代开发票,根据公告的规定,是暂停其代开当月属期的储蓄扣税,无发生代开发票业务的属期还是能正常地储蓄扣税,不需要纳税人提出申请。
18、问:实行委托代征方式征收税款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购发票,应由受托代征单位代开普通发票。专业市场内被代征的纳税人想自行领购发票,应如何办理?
答:是否由市场委托代征,纳税人自己有权利选择。纳税人可以与市场协商,由市场从委托代征管户清单中将商户名单删除,或者到专业市场的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专业市场的税收管理员将商户名单删除,纳税人即可转为自行申报,则可以自行申请领购普通发票。
19、问:专业市场内实行委托代征方式征收税款的商户能否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发票
答:专业市场内被委托代征的商户需要普通发票,统一由专业市场代开,不能申请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可以申请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0、问:个体双定户增值税纳税申报的销售额是否包括代开发票的销售额?
答:纳税人当月发生的全部销售额应如实申报。全部销售额包括自开发票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及未开发票销售额。税务机关委托代开发票的单位为纳税人开具的发票,视同纳税人自开发票。代开发票的预缴税款参与申报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