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填报2014年全国税收调查资料的通告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税收调查工作的通知》(财税[2014]33号)的要求,现将我局2014年税收调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查范围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税收调查工作的通知》(财税[2014]33号)确定的企业,包括企业调查和企业集团调查,其中,企业调查分抽样调查及重点调查。 二、调查方式和时间 抽样调查企业通过财政部网上直报系统在线填写报表,请严格按照填报说明填报、审核、上报数据,网上直报系统登陆网址为:http://ssdc.mof.gov.cn/,系统登陆任务选择为“2013年度全国税收调查”,默认报表期为“2013年”,企业登录代码为纳税人识别号,初始登录密码均为123456。 重点调查企业及企业集团继续沿用以往安装NTSS系统及任务的方式进行报表填报。企业可登陆我局门户网站:http://www.szds.gov.cn/,进入下载专区—“全国税收调查”专栏目下载新版的“全国税收调查软件及任务(企业版)”,企业集团还需下载、装入“全国税收调查企业集团任务”进行企业集团报表填报。填写好后将报表数据生成PAT数据包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地税控管区局管理科(所)报送。数据报送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 今年我局将通过电子税务局向参与税收调查的纳税人发布税收调查填报通知,同时提供重点调查企业、企业集团的单机版NTSS软件、任务及相关资料下载。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通过打开浏览器页面正中弹出的“温馨提示”窗口,查看通知及点击“查看”按钮下载软件、任务及相关资料。 三、其他事项 (一)纳税人在填报税收调查资料时,请注意报表期应为“2013”年度,不留小数点,四舍五入保留整数位(部分指标除外)。 (二)注意事项和填报指南可在电子税务局登录界面的“温馨提示”窗口下载。 (三)纳税人在税收调查工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技术问题可拨打电话4000015511。 (四)纳入企业集团调查的纳税人,如“温馨提示”窗口接收到企业调查及企业集团调查的通知,需下载“企业调查”和“企业集团调查”两项任务安装填报。“企业集团调查”任务需要填报2013年度和2012年度所有成员单位的汇总数据。 特此通告。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6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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