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设立登记等6项网上办税业务改版推行的公告[全文废止]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8号 2014-12-31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18年6月15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一、网上办税改版涉及的业务范围 本次改版共涉及设立登记(单位纳税人)、设立登记(个体经营)、设立登记(临时纳税人)、变更登记、停业登记和复业登记6项网上办税业务。 二、网上办税业务改版后的推行时间 2014年12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正式推广运行。 三、网上办税业务改版后的办理流程 登录海南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www.hitax.gov.cn)--办税服务栏目--网上办税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如不需提交附列资料、不需税务机关确认或封存证件及发票的,网上填写信息即时生效,无须往返办税服务厅办理。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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