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消费税征收方式的改革是目前消费税改革最新的热点。”11月3日,中税网税务师事务所总裁王冬生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称。对于有报道称的消费税正在扩围的说法,王冬生表示他并未听说主管部门眼下有类似的动作。但他同时表示,从长远来看,消费税肯定是要扩围的。 “消费税一直在扩围。”上海财经大学教授朱为群称。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也指出,消费税扩围是各界在立法上的共识。除了扩大征收范围,将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和部分高档消费品及服务纳入以外,征收环节从生产和进口端向批发和零售端后移、适当降低税率也是党中央早就定下的改革方向。未来一段时间,消费税改革的具体措施会不断出台。 此外,施正文还指出,消费税改革还肩负另外一个特殊使命,就是弥补地方财政营改增后留下的税收缺口,未来消费税的征收权力应该下发,一部分税目可能会被划归地方,从而使消费税成为中央和地方的共享税种。 一直在扩围 10月30日,中税网与国际洋酒生产商协会在北京联合举办了“酒类产品消费税改革国际研讨会”,以商讨应对即将到来的针对酒类商品的消费税改革。据介绍,目前酒类商品的消费税是在生产和进口环节征收,而未来可能会改为在批发和零售环节征收。 这次研讨会后,有消息称“消费税正在悄然扩围”。王冬生则表示,在这次研讨会上,财政部、国税总局都有代表参加,他们都并未提及消费税有扩围的动作。 朱为群表示,最近两年,消费税方面的扩围动作不断。就在今年年初,国务院就曾发文,将电池、涂料纳入了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当然,在此期间也有一些商品被剔除出征收范围,比如汽车轮胎、酒精等。但总体而言,纳入的要多于剔除的。 “扩围这个词不是特别准确。”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王泽彩对本报记者表示,严格的说法应该是调整而不是扩大征收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为了适应生产和消费的需要,一些商品和服务需要被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但一些不再适合征收消费税的应税商品也会被从这个范围里剔除出去。 “消费税扩围并不是一个新话题。”王泽彩表示,去年由中央批准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就谈到了这一问题。而主抓税制改革的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在前段时间的一次讲话中也明确了消费税的改革方向。 “消费税什么时候扩围,具体怎么扩,这些要根据相关部门推进工作的情况而定,但扩围是包括主管部门在内的社会各界的共识,将高耗能、高污染等‘三高’产品纳入征税范围也是早就定好了的改革方向。”施正文告诉记者。 部分税目或归地方 王泽彩指出,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增值税改革的方向非常明确,除了调整征收范围外,还有就是调整征收方式和税率。 所谓调整消费税的征收方式,就是将目前在生产和进口环节征收的消费税,改为在批发和零售环节征收。王泽彩表示,这项改革的目的是扩大税基,均衡地区之间的税源,同时引导地方政府增强当地的消费环境和消费能力。 当然,这一改革目前还存在一些争议。在前述研讨会上,王冬生就指出,目前酒等品类的商品就不太适合在批发和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因为这两个环节涉及的应税主体太多,会增加征税的难度,从而可能出现该收的税收不上来等情况。 在消费税税率的调整上,此前也有不少动作。比如在今年年初,成品油的消费税税率就曾被连续调整。而随着中国和越来越多的国家签订自贸协定,一些商品的进口消费税税率也出现了较大的变化,比如中韩间进口商品消费税税率就下降了约一半。 施正文指出,营改增之后,消费税的调节功能更加凸显。营业税也具有调节功能,如不同的行业就有很多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而增值税就是一个相对中性的税种。营改增之后,只能通过消费税来实现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引导消费、推动资源合理使用以及保护环境等功能。因为,和其他一些能够一锤定音的税改不同,消费税改革只能是一个不间断的过程。 除了调节功能外,施正文认为消费税还肩负着另外一个特殊的使命,那就是弥补营改增之后地方财政留下的税收缺口。 王冬生也承认,营改增之后,地方收入确实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他认为可以通过调整增值税中央和地方的分成比例来弥补。但施正文认为,除了调整增值税的分成比例外,还应该通过改革将目前完全为中央税的消费税转为地方税,至少要将其一部分税目划归地方。 2014年,我国不包括进口消费税在内的国内消费税就高达8900多亿元(进口环节的消费税和增值税一般一起统计),是目前除了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之外的第四大税种。而且,在经济转型的背景下,消费税的增长势头要远远高于其他三个主要税种。如在今年前三季度里,国内消费税的增速高达17.3%,要远远高于营业税的9.6%、企业所得税的6.2%和国内增值税的1.1%。施正文认为,将消费税转为地方税或中央和地方的共享税,能够有效弥补地方政府的财政空缺。 此外,无论是从功能还是从收入权限上来看,消费税都不应该完全是中央税,其税收完全为中央独享并不科学,也不符合未来的趋势。所以,施正文认为,接下来有关部门可能会在消费税的税收管辖权方面做出重大调整,将一部分消费税的税目下放地方。 “关于消费税管理权限的下放,目前还需要再探讨。”王泽彩对本报记者表示,对于将消费税转为地方税种的说法,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定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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