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实施供给学派的减税政策?

来源:周天勇 作者:周天勇 人气: 时间:2015-11-13
摘要:提要:为什么中央要从过去传统需求侧管理的宏观调控,转向供给侧,什么是需求侧的宏观调控,具体是什么内容?早在2012年初,笔者接受记者周子勋的采访,发表过关于必须将宏观调控方式从需求侧管理转向供给侧的长篇看法,载于当年3月5日的《中国经济时报》;2

国民经济高利贷化形成的原因在于:(1)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银行的高度垄断性,资金在几家大银行中太集中,几千万买家对应着为数不多的中农建工交银行,再通过各种服务理财信托等表内到表外环节流动,垄断导致资金分布和最终价格扭曲,所以中小企业,贷到的总是高利贷资金。(2)信托、租赁、国有企业财务公司、村镇银行、典当行、小贷公司等,都成了倒钱的机构。(3)整个社会都有一种投资短期化、高利化、赌博化等“不劳而获、一夜暴富”和“天上掉馅饼”的心态,由此一些融资机构和单位允诺高利率、借新债还旧债的庞式骗局,集资,地下钱庄,也对利率的不合理上涨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司法解释民间借贷,“利率可以超过法定基准利息率的四倍”,起到了保护和怂恿高利贷的不良作用。

从上述商业银行利益的增长率看,远高于非金融企业净利润和城乡居民收入的年增长速度。可以看出,这种与GDP、实业和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不同步的高增长,含义就是银行优势位势对实业和城乡居民收入分配的一种挤出。

(三)国有企业利润规模
国有企业是创造和分配GDP的一个重要领域。在GDP的创造中,相当多的国有企业从政府手中获得了较为便宜的划拨和出让土地;从银行获得了相当于民营企业利润一半,甚至三分之一的贷款;有的企业,获得了定价和经营方面的垄断权利;而有的企业,则得到了政府相当多的补贴。2013年,国有企业总资产104亿元,权益资产37万亿。总资产利润率1.83%,净资产利润率5.13%。[②]

国有企业净利润,是交纳财政税费和支付工资年薪等等后所分得的收入分配,是GDP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现在可以将政府银行国企所分配和再分配的GDP部分相加,看它们总的占到GDP的比例是多少?

政府银行国企收入占国民收入比例从1982年37.95%,1995年下降到16.66%,后又逐步上升,2014年达到了44.35%。剩下的国民收入,除了其中还有一部分文化广电出版等净利润外,就是城乡居民和民营企业对GDP的分配部分。

二、城乡居民和非国有实业分配了多少GDP?
除去政府银行国企收入在GDP中的分配部分,剩下的就是城乡居民和民企在GDP中的分配部分。观察这几个方面分配比例流程的变化,可以解释中国经济增长后面的投资和消费各个不同方面的拉动力的变化。
(一)城乡居民收入比例持续下降
我们先来看城乡居民分配了多少国民生产总值。1978年时,城乡居民收入占GDP比率为45.2%,改革开放后,城镇居民增加工资,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实行国企实行大包干,农村联产承包制,城乡居民增收,加上当时行政事业机构和人员负担还较少,政府轻税少费,1983年时,城乡居民收入占GDP的比例上升到62.8%,而到了2008年最低时,下降到41.8%,2014年才回升到44.34%,比城乡居民收入分配比例最高时,下降了18.46个百分点。

从1983年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占GDP的水平看,2014年城乡居民少分配了12.39万亿元;如果我们将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定在较为合理的55%水平上,则城乡居民也少分配了7.42万亿元。

(二)非国有实体经济分配受到挤压
国民收入中,政府银行国企收入,减去城乡居民收入,就是非银行和非国有等经济收入。通过下表的框算,我们看出,非银行和非国有经济收入,1982年时,只有2.4亿元,占国民收入比例仅为0.045%,1995年时规模为19097亿元,比例为31.93%,其后逐年下降,而到了2014年时,规模虽为42901亿元,但是占国民收入的比例下降到了6.74%。非国有经济,从比例变化上可以看出,受到越来越强的政府税费罚没、银行净利润和国企净利润等三方面强制和垄断分配的挤压。

2013年银行业从业人员只有356.7万人,创造了14200亿元净利润,人均高达近40万元;国有如果仅算正式职工,每人净利润8万元,如果算全部职工,为5.14万元,全部创造了19000亿净利润;而多达25836万人的非国有实业经济从业人员,只创造了56839亿元净利润,人均只有2.2万元。

我们也可以计算出,2013年与2000年相比,GDP分配中,政府分配的规模增加了4.8倍,银行增加了8.9倍,国企增加了30.8倍,而非国有实体经济的分配,只增加了1.3倍。可见国民收入向政府银行国企的分配倾斜和集中力度十分强大。

需要指出的是,(1)土地出让金在21世纪以来的高速和大规模增加,以越来越高的地价和房价体现为地方为主的财政增收,然而,其实质是,由于土地进入建设领域,需要强制地将农村和城郊的集体土地征用为国有土地,政府对征地的补偿很低,而出售价格很高,实际上是将应该归农民的,一部分土地财产从农业和农村用地转成非农产业和城市用的增值性收益,大部分归为了政府自己所有;而另一方面,同,则通过推高房价,双从刚性需要住宅和投资房产的居民手中,集中了一部分价格脱离价值的收入。实际是,通过高地价和高房价,对农民和城镇居民两面不合理地分配他们的收入,而集中于政府。(2)社会保险金,高达工资的42%—50%,如我们这样水平的发展中国家,以30%为宜,实际上是过度从企业和员工收中进行再分配,将其收入集中于政府手中。(3)而中央和国务院三令五申要清理,但特别难清理,并且逆中央和国务院清理意愿高速增长,说明了近几年政府行政和事业机构的膨胀,并且行政和事业协编、临编和合同工大幅度增加,使地方财政需要更多的收费和罚款,导致中央和国务院禁令实际上难以执行,使企业,居民,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利润遭各种收费罚款盘剥的局面,久不能得以改观,并且有恶化的趋势。其后果无疑是,居民消费能力的下降和非国有实体经济创业和投资能力及意愿的下降。

三、居民消费能力趋弱
居民收入占GDP比例的高低,决定了其消费的支付能力。而投资与消费之间有着密切的关联,“投资→生产→分配→投资或者消费→购买生产的产品和服务”是一个循环。

从改革开放以来看,居民总收入比例是下降的:从1983最高的62.80%,降低到2011年的41.73%;而居民消费占GDP的比例,同时也从1982最高时的54.46%,降低到了最低的2010年的35.21%,2013年收入比略有上升,为37.48%。

居民收入占GDP曲线和居民消费曲线占DGP的曲线,具有高度的相关性。也就是说,居民收入在GDP中分配比例的下降,是居民消费在GDP中比例收缩的最重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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