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相当一部分政府和行政事业的许多机构和人员,财政并没有拨款,或者全额拨款。这些部门和机构,有的将自己的收费设计想方设法挤进了有关法律,有的是在法律的实施细则中写入,有的是挤入了国务院的法规中,还有的是部门的和地方的条例中列有收费项目;有的与物价部门商量,是各级发改委物价部门核定的行政和事业收费项目;还有的干脆是本单位收费的“土文件”和“土政策”;有的设置资质准入、年检等,将政府应当买单的服务,变相成为会计公司、咨询公司、环评公司、拖车公司等等的第三方收费,而这些被行政和事业机构指定的公司,收费垄断和奇高;并与授权或建议客户去办理业务的行政和事业机构,以及负责人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输送关系。[22] 这些不纳入财政完全不拨款,允许收费罚款,采取收支两条线体制,潜规则中超收奖励、罚款分成的行事和事业机构,以及工作人员办公、工资、社保缴费,甚至其“三公消费”,是2014年税外31874亿各种收费罚款的主要消耗者。从国民收入中流入政府收支两条线行政事业部门的这部分流量,占到全部政府收入的13.32%,占GDP的5%。
2、地方的GDP及投资建设冲动
(二)流入银行国企越来越多及其成因
2、国民收入不正常流入国企的体制性原因 二是相对于所占有的资产、资源和体制优势,国有企业上交国家的利润较少,解决的就业贡献也较小。虽然国家曾经剥离和核销数万亿国有企业在银行的不良资产,1997到2007年免国企上交利润,土地矿产资源划拨和出让优惠,财政投入大量资本金,目前形成了37万亿的资产,但是,上交国家的利润,少之又少。2013年按照财政部公布的数据,为1288亿元,仅为19000亿净利润的6.78%。而大部分来自于石油石化、电力、电信和烟草等垄断性行业。而从就业方面的贡献看,国有企业104万亿元的资产,只容纳了正式职工2365万人就业,只占人国全部就业的3%,占全部城镇就业的6.2%;国资部门称的还有1333万就业,是临时和派遣工,虽然在国企中就业,可工资水平和社保缴费等福利与正式职工差别较大。 国有企业占用了大量的相对较低利率的贷款、土地和矿藏等资源,还有垄断位势,一方面挤压了民营经济发展的空间,使民营经济发展的领域受到限制;另一方面向财政上交利润过少,使行政和事业单位需要向民营经济收过头税和繁多的收费罚款进行补充,进一步挤压和削弱了民营经济的发展能力。
(三)脉络运行的结论 行政事业机构和人员的膨胀,需要更多的国民收入;而更多的国民收入,需要更多的税收、费项和罚款;而收上来的更多的国民收入,又促使行政事业机构和人员的膨胀。形成恶性循环。虽然已经提上改革议程,但是,我认为,直到现在,也没有形成真正的“人民—人大—税收—预算—行政机构人员规模”之间现代和有效的审议、批准和监督体制。 而金融体系的高利润,实际上是从居民低存款利率和实体经济高的贷款利率中获利的,也就是从居民收入和实体经济中吸取了相当部分国民收入。其后果是,实体经济的利润被转移,民营经济对实业,特别是制造业的升级换代等投资的意愿大大下降。造成高利贷经济泛滥,制造业等实体经济萎缩的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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