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全面推开的靴子终于落地。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从5月1日起,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并确保营改增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当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讲到这些内容时,人民大会堂里响起雷鸣般的掌声。
这意味着,已经推行4年的营改增试点,将于“十三五”开局之年收官。财政部部长楼继伟3月7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的记者会上表示,即将纳入营改增范围的四大行业大致有纳税人960万户,对应的营业税达1.9万亿元,占原营业税总收入约80%。
此前因经济下行等原因而放慢脚步的营改增即将跑完最后一公里,赢得了代表、委员的点赞。“全面推开营改增具有一箭双雕之效。”全国政协委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张连起认为,营改增是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也是稳增长、调结构的关键点,从短期看,有利于企业减负、降成本;从长期看,税制优化和完善,有利于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6年将扩大赤字为减税增加空间,企业与个人将实现减负5000亿元。“这其中,营改增占比不小。”全国政协委员、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表示,改革走到今天,营改增是唯一能实现大额减税的税制改革,是供给侧改革、降低企业成本的重要方式。
对营改增期待已久的企业界代表委员也为营改增全面推开而鼓掌。全国政协委员、合众人寿董事长戴皓谈道,营改增可避免重复征税,保证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从而实现结构性减税。
政府工作报告还给试点企业送去了“定心丸”。确保营改增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表述,让不少代表、委员“既惊喜又激动”。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元立集团董事长叶新华认为,这显示出中央推进改革的坚定决心。
自2012年启动后,营改增覆盖范围陆续扩大至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等行业,去年减税规模约2000亿元,为释放市场活力贡献卓越。4年试点之路走到如今,尽管只剩4个行业,却无一不是“硬骨头”。
“硬”,在于这4个行业自身的复杂性。如房地产业、建筑业都是生产性行业,处于经济上下游的中间环节,营改增将对这几个行业的上下游都产生影响。与已经开展试点的其他行业相比,这4个行业将如何全面推开营改增,实施办法如何制定,都成为代表、委员的热议内容。
“全面推进营改增,税企双方都应做好准备。”贾康表示,对于税务机关而言有很多操作环节的问题需要明确。以建筑业和金融业为例,哪些项目可以作为进项税额,在实务中还存在争议和技术难题。“在后续发布的实施办法中,希望这些业界关心的内容都能得到明确。”贾康表示。
贾康的担心在采访中得到了其他代表委员的印证。
从事金融业的戴皓委员今年向全国政协递交了关于营改增的议案。他希望,在营改增工作中向保险业予以一定的政策倾斜:“保险提供的服务价值无法从价格中直接体现出来,这一特殊性使其很难融入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
不久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筑业的增值税税率拟定为11%。这让已连续3年为建筑业营改增呼吁的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建筑总经济师鲁贵卿十分关注。他认为,建筑业有其特殊性,可考虑适用更低的增值税税率。在他看来,建筑行业不少进项(如材料、设备等)难以取得增值税发票,存在进项税额无法抵扣的现实问题。
在征管方面,叶新华呼吁要加快实现全面营改增,堵住不开发票的漏洞;同时,统一税收征管标准,加大企业税收违法处罚力度,提高税收违法成本。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也建议尽快发布营改增全面扩围的实施办法。
此外,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意味着地方税种向中央与地方分享税种的转变。“营改增不仅关系着税收全局稳定,也关系到中央和地方各自的利益分享。”张连起表示。对此,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今年1月主持召开座谈会时强调,增值税分享比例要在全面推开营改增后作合理适度调整,增强地方财政“造血”功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工作布置——
财税[2016]3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准备工作的通知
税总发[2016]3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扎实做好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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