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管理要求: 所有开具的发票必须实时上传至税局税控系统。 用户如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企业都将存在无法正常开具开票的风险。 1、离线开票时长:从开具的第一张未上传的发票开始计算,如超过该时长,则无法开具发票。 2、离线开票累计金额:所有未上传的发票累计金额,如超过该累计金额则无法开具发票。 3、上传截止日期:如跨月未将上月发票上传至税局,则次月无法开具发票。 说明: “离线开票时长”,“离线开票累计金额”,“上传截止日期”三个监控数据为税控核心板发行时,由税务局核定,并在发行时写入税控设备中。 监控数据:是指税控设备发行时写入到税控设备中的监控信息。 为保障开具发票后及时上传,请在未达到监控数据伐值前,调通网络,使发票能实时上传至各省税控系统,避免影响正常开具发票。 应对方法: 如因以上原因导致无法开具发票,请将开票数据导入报税盘,携带报税盘到税局完成抄报及反写监控数据,然后将更新后的监控数据回传至税控服务器管理系统。 抄报:指的是在征期内,将开具的发票明细及汇总数据报送到税局。 反写监控数据:指的是将 “离线开票时长”,“离线开票累计金额”,“上传截止日期”等相关监控数据进行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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