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新政乱弹之(五)——营改增政策解读,纳税人到底该听谁的? “营改增政策解读”,怎一个“乱”字了得? “营改增”,国务院吹响集结号,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营改增新政之纲领性文件——财税【2016】36号。一时间,在全国范围内掀起轰轰烈烈的营改增学习热潮。 于是乎,总局解读,省局解读,税官解读,教授解读,大师解读,草根解读等等,纷纷出笼。纳税人受益匪浅——加深了认识;但同时也烦恼不断——相互打架不断! 纳税人不仅要问,税收政策到底谁说了算?我们到底应该听谁的? 有人给出了“税收政策解读”效力判别公式:1、下级服从上级;2、江湖服从官方;3、个人服从集体;4、草根服从教授;5、科员服从局长;6、“电子”服从“纸质”……并作为金科玉律而大讲特讲。并得出“上什么山,唱什么歌”之说,流行于坊间。 小刀却不这样认为!在这个问题上,小刀的观点是:这些解读,都是平级的,都是无权解释! 那么,对于税收政策解读,纳税人到底该听谁的? 小刀给出的答案是——谁的解读契合文件,纳税人就听谁的! 何出此言? 有权解释,一经正式公布,便天然具有公定力、执行力和确定力。当然也具有效力,适应有关效力判别规则; 无权解释,无论何时都不会有公定力、执行力和确定力。 有权解释可作为执行依据,无权解释只能作为说理的佐证! 这其实触及到了“税收法定”的一个重要分支问题——税收政策的解释权问题。 有识之士,已经在奔走呼号,那就是应该尽快建立起由独立第三者解释税法(税收政策)的体制! 只要我国坚持依法治国的大方向不变,这个目标一定能实现! (声明:本文由“税草堂”无极小刀原创,版权保留*,未经许可,禁止商业利用。文中观点仅为学术探讨,与作者任职单位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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