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关于广东省省级2020年度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公告 粤财肇公告[2021]1号 2021-05-06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受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委托,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现将广东省省级2020年度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予以公布。 非营利组织的免税资格均自获得年度起有效期为5年。 附件:广东省省级2020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 肇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 2021年3月23日 广东省省级2020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1家) 1.广东省肇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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