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1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皖税函[2021]155号 2021-5-26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税收政策、纳税要求等需进一步宣传普及 个人所得税改革以来,税务机关高度重视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一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以及税务门户网站、公众号、微信、微博、短信等宣传媒介开展全方位、多轮次的个税政策宣传辅导和温馨提示。二是组建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个税改革专家团队,设立专岗及时解答纳税人的政策咨询。三是省、市、县(区)三级税务局组建征纳互动专门团队,通过互联网与纳税人在线开展征纳互动咨询。四是各地办税服务厅专门设置了131个个税改革服务专区,现场解答纳税人的涉税问题。五是大力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税务机关通过手机个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WEB)端,为纳税人提供汇缴申报表预填服务,如果纳税人对预填的结果没有异议,系统会计算出应补或应退税款,纳税人只需点击确认提交即可。让纳税人足不出门即可远程办理个税申报、税款缴纳、申请退税等日常业务,极大地减少了纳税人办税成本,节约了办税时间。 2021年4月,全省税务机关以“税收惠民办实事深化改革开新局”为主题,开展第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我们将根据代表的建议要求,进一步增加宣传载体,丰富宣传内容,通过文字、图片、动漫、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好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开展送政策、送服务、问需求、保落实“两送一问一保”包保服务;进一步完善税收政策直达快享机制,使税收政策宣传更加惠民众、贴民心、顺民意。 二、关于税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工作质量需进一步提升 (一)针对同一个税务问题,不同税务人员给出了不同答复的情形。我局立即开展整改,全省税务机关将进一步配齐配强办税大厅服务人员,加强对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办税服务厅晨会、例会制度,学习最新的税收政策;组织服务人员开展月度集中业务培训;对新招录公务员或轮岗人员指定业务指导老师,开展师徒结队培训等形式,全面提升大厅窗口人员服务纳税人的能力水平。 (二)关于加收滞纳金无法提供依据及缴纳的费用不给纳税人开具正式发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修正)第32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第34条:“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必须给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因此,无论您在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缴纳税费都会有完税凭证,根据纳税人的需要,税务机关可以提供纸质或电子的完税凭证。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在为纳税人办理业务的过程中,对纳税人提出开具税票或发票要求,应当按照规定开具。如果您遇到任何问题或疑问都可以向办税服务厅值班领导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反映或投诉,税务机关会及时处理并向您反馈。 对您反映的税务机关在政策落实、规范执法、服务质效等方面存在的短板。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认真加以整改提升,树立全程服务理念,不折不扣落实落细税收政策,努力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 三、关于税务手续办事流程进一步清晰化、便捷化 为便于纳税人及时知晓涉税业务办事流程,全省税务机关连续8年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今年新编制了“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清单,围绕“便捷办税优化体验、税费政策直达快享、群众诉求快速响应、柔性执法维护权益、分类服务纾困解难”等5个方面,细化出台133条便民办税缴费举措,简化涉税业务办理流程,着力解决办税缴费的堵点、难点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紧扣税收高质量发展主题,进一步精简办税程序,升级申报系统,实现“三个无需”(即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无需任何审批流程、无需任何核查手续、无需任何证明资料,如实申报即可享受普惠性减税政策)、“三个自动”(即凡是通过电子方式申报的,系统会自动识别纳税人是否享受优惠,自动计算减免金额,自动生成纳税申报表),切实提高纳税人获得感和社会满意度。 四、关于打通邮局与税务系统的联通,便于查询是否已缴纳个税 近年来,税务机关运用税收大数据,积极加强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建设,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等所得,均可自行登录手机个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WEB)端查询或打印收入及纳税明细记录,无需通过邮政部门查询。 我省税务机关一直注重与邮政部门合作,通过与邮政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的形式,建设税邮便民服务网点。截至2021年1季度,我省已累计建成邮政代办税务网点788处,已实现全省各市全覆盖,邮政代理税务的服务内容由最初的代征和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业务,增加了代理车辆购置税、房屋租赁税收等项目。仅2020年全年就代征税款8.67亿元。为促进居民个税申报更加方便快捷,我局将在现行法律法规等制度允许的框架内,进一步加强与邮政部门合作,深度拓宽税邮合作的范围,积极探索委托邮政企业提供个税代理服务,更好履行“以纳税人为中心”的工作理念。 我局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深化征管改革等重点工作,深入推进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努力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为税收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21年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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