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全文废止]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 2015-03-12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18年6月15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全区各级国税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和权利运行流程图行使权利,不得随意设定或者行使税务行政处罚权利,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公告。 附件: 1.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 2.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 3.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的解读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2015年3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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