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实施先进制造业促就业行动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局: 为进一步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稳定和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更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先进制造业促就业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39号)精神,结合四川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先进制造业企业服务对接机制。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信息衔接,建立分层分类的联合走访机制,及时掌握本地区先进制造业企业情况,定期研判制造业发展及就业形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设立就业服务专员,在确保减轻企业负担的前提下,及时了解企业用工变化、招聘需求和困难问题,主动宣介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支持、劳动关系等惠企政策,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领各项补贴提供帮助,有条件的地区应将相关政策服务整合纳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内容。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梳理本地区制造业企业清单,建立重点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加强与六大优势产业前20户重点企业交流,加强中小微企业运行监测工作,加大对制造业企业促就业情况关注度。 二、加大稳岗扩岗扶持政策兑现力度。建立“政策直通车”制度,综合运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就业创业等各项涉企就业政策,推广“直补快办”模式,精准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5年底,对稳定扩大就业规模的先进制造业企业,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等政策,支持企业稳岗扩岗。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逐步降低或免除创业担保贷款的反担保条件,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发放最高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就业示范效应好的企业,优先推荐参评相关涉企表彰、奖励事项。 三、优化先进制造业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将先进制造业企业纳入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范围,及时提供劳动用工咨询、招聘信息发布、用工指导等服务。根据企业清单编制发布制造业人才需求目录,依托就业信息资源库和就业信息平台,建设先进制造业企业信息库、缺工岗位库、求职人员库,搭建中小微招聘用工和劳动者求职对接平台,促进先进制造业企业缺工岗位与登记失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信息精准匹配。深入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服务月”“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专门设立先进制造业企业专场招聘。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与制造业重点产业对接活动,面向制造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重大创新平台等提供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专业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在先进制造业企业集中的园区设立就业服务站点。 四、强化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技能人才供给。开展“智兴天府专家行”系列活动,搭建专家人才与先进制造业企业对接桥梁,提供专家智力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企业设立“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岗位,柔性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天府青城计划——卓越工程师”“技能领军人才”等项目,围绕智能制造、大数据、区块链等先进制造业高关联领域,开展规范化培训。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参与共建技师学院集团,鼓励具备条件的链主企业、骨干企业向产业链供应链企业提供培训服务。梳理先进制造业企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信息,及时更新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指导目录,鼓励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定向、定岗式培训。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按规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以工业“六基”“卡脖子”关键领域为重点,开展首席技师、特级技师评聘。 五、拓宽先进制造业企业人才发展空间。建立先进制造业企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或“直通车”,赋予相关企业高层次人才举荐权,推动具有实际需求、承接能力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试点。深入实施“优青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破格申报高级职称。支持将发明专利、成果转化、标准制定等方面的工作绩效作为申报职称的重要参考,推行高级职称评审全员答辩。引导企业在完善工资分配制度时更加突出技术技能等级要素,强化技术技能价值激励导向,吸引更多技术技能人才到先进制造业企业就业创业。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将先进制造业企业急需紧缺人才纳入人才引进目录、人才政策支持范围。 六、提升先进制造业企业青年就业吸引力。探索推动青少年职业启蒙训练工作,开展先进制造业职业体验活动,组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参观企业园区、车间厂房,感受工作氛围,增强岗位认知。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申请就业见习基地,重点开发一批针对性、高质量的适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的就业见习岗位,按规定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加强就业见习指导服务,做好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待遇保障、专人带教、权益维护等工作,对见习岗位质量好、见习留用率高的,适当提高补贴标准,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级就业见习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七、改善先进制造业企业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作,分层分类分级指导服务先进制造业企业,梯度培育优质中小企业,提升先进制造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引导先进制造业企业在兼顾发展的同时合理扩大岗位规模。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改善先进制造业企业用工条件,聚焦先进制造业集中的高新区、工业园区,完善基础设施,优化生活、文化、娱乐等园区功能,帮助解决职工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诉求,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可感可及程度。加强对先进制造业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和服务,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指导线形成机制,促进先进制造业企业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和一线岗位倾斜。 八、维护先进制造业企业和劳动者权益。指导先进制造业企业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大力推行电子合同。完善婚育假制度,依法保障职工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合法权益。指导先进制造业企业搭建劳资双方对话机制,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企业自我预防、自我化解劳动争议能力。深入开展青年仲裁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及时发现并化解劳动用工法律风险。开展规范劳动用工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强化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引导先进制造业企业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促进合法合规用工。 九、营造面向先进制造业就业良好氛围。各地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通过中央驻川媒体、省市主流媒体宣传先进制造业促就业行动相关安排、扶持政策、服务活动。充分发挥服务号、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等新媒体、自媒体作用,对先进制造业促就业行动进行图文解读、视频推送等,收集用户留言咨询,及时作出回应。广泛宣传吸纳就业数量较多、具有良好社会声誉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宣传典型做法和积极成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高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加强就业观念引导,大力弘扬劳模精神、讲好工匠故事、涵养劳动文化,进一步营造劳动光荣的舆论氛围和社会风尚,引导更多重点群体面向实体经济和先进制造业就业创业、建功立业。 十、加强先进制造业促就业行动保障。各地要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将实施先进制造业促就业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强协调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重点做好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技术技能人才支持、减负稳岗政策落实等工作;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发挥主管部门职责,加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健全惠企政策直达机制,完善研判会商制度,及时掌握先进制造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困难诉求,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要加强创新实践,大力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守正创新,积极探索先进制造业发展带动就业增长新路径,推动行动落实见效。 各地要加强工作调度,及时跟踪工作进展,及时掌握工作成效,相关进展和成效要单独统计,按季度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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