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的通知 国市监注发〔2024〕84号 2024-08-2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已经2024年8月26日总局第22次局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税 屋附件: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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