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地税解读《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

来源:厦门地税 作者:厦门地税 人气: 时间:2011-03-15
摘要:  嘉宾支招:可通过检举涉税关联方的办法,避免检举人自己成为怀疑报复的目标   嘉宾提醒:匿名检举无法核实举报人身份,不能领取奖金   核心提示   3月15日起,《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嘉宾支招:可通过检举涉税关联方的办法,避免检举人自己成为怀疑报复的目标
  嘉宾提醒:匿名检举无法核实举报人身份,不能领取奖金

  核心提示
  3月15日起,《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4号正式实施。按照该办法,哪些是税收违法行为?哪些是检举行为?如何在检举的同时又保护自己?国家对检举行为的奖励有哪些规定?检举后多长时间可以知道处理结果等等问题。

  11日上午,嘉宾接热线栏目邀请厦门市地税局工作人员林海峰,为大家详细答疑解惑。

  税务总局出台的《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引起市民广泛关注。针对市民关于检举是否会遭到报复的疑虑,嘉宾介绍说,我市地税部门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从未出现泄露举报者身份的问题,请市民放心。

      检举发票虚开方可连带查出购买方
  读者叶先生在一家服装代理公司工作。他发现老板每次都是以比原价低很多的折扣价拿货,然后在原价上再提高几个百分点列为进货价格;此外,老板每次都是买别人的税票充当自己缴纳的税款。叶先生问,这样的作法算不算逃税?如果算,该怎样在让老板受惩罚的同时,又避免自己的举报被发现?

  嘉宾说,老板的做法涉嫌偷逃税款,叶先生完全可以检举。但是,如果仅有叶先生一人知道老板的这种行为,就要采取检举关联方的巧办法,来保护自己。

  比如,因为发票虚开方和购买方都是犯法,叶先生为自身安全考虑,就可以不检举老板购买进项发票的行为,而是检举发票虚开方虚开发票的行为。税务稽查部门顺藤摸瓜,自然会查购买方的账,这样,叶先生的老板就难脱逃了。

      通过扩大检举范围保护自己
  读者范小姐说,她所在的某民营企业只给部分员工缴纳了社保,包括她在内的另一部分员工则没缴。她很想投诉检举该企业,但是又害怕会遭受打击报复。

  嘉宾介绍,尽管社保法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但是仍有一些单位不执行。因此,关于这种情况的投诉检举,依然是地税部门接到最多的投诉案件。嘉宾说,投诉检举用人单位未为自己缴纳社保的人员,大部分处于弱势,更需要安全保护。因此,投诉人员最好是将投诉检举内容的范围面扩大(但是内容要尽可能写得更详细,线索更具体),多联系一些和自己待遇相同的人员共同投诉检举,或者尽可能多的提供一些单位员工花名册等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给地税部门。

      匿名检举不能领取奖金
  还有读者说,自己在匿名举报时提供了材料齐全、线索确实的内容,是否可以领取检举奖金。

  嘉宾说,因为匿名检举者无法提供合法证明确认自己的检举人身份,因此没有办法领取奖金。据介绍,我市税务部门有一套非常严格的保护检举人措施,从2006年到2010年,厦门地税涉税违法举报中心累计受理涉税(社保费)违法举报3120件,不仅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也没有出现一起泄密事件。

  据介绍,近年来,群众向地税部门检举的案件中,70%以上为实名举报。嘉宾建议大家最好是实名检举,以利于检举案件的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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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名检举人负责检举内容真实性
  一些读者咨询实名检举时要注意哪些事项。嘉宾说,检举人应当至少提供被检举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等资料。检举时应当实事求是,对提供检举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诬陷、捏造事实。

  另外,检举人还应尽可能提供书面检举材料,如:对于拒开发票行为的检举,检举人要尽可能提供消费证明,如刷卡记录或消费小票、点菜单、收据等;对于开具假发票行为的检举,检举人必须提供假发票原件;对于未按规定缴纳社保的举报,检举人必须提供劳动合同或可以证明其劳动关系的证明;对涉嫌公司或个人偷逃税款的举报,检举人尽可能提供账簿、凭证、合同、收付款凭证等检举材料,或提供详细的案件线索等等。

  嘉宾说,不论实名或匿名检举,检举人都要尽可能实事求是,以确保地税部门查处时能够集中精力查重点;如果是实名检举,检举人尽可能不要提供分散查处人员注意力的内容出现。

      读者问专家答——咋检举房东偷逃税款
  问:我和房东通过一家中介签订了租赁合同,但是房东并没有将我给他的5000元房租进行纳税申报。我可以检举他吗?上哪儿检举?能得到奖励吗?

  答:你可以检举房东,但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东住址或联系方式等相关证据资料。地税部门如果能根据你提供的材料追到房东所偷逃的税款,你就能获得相应奖励。

  目前我市查处的房东偷逃出租屋税款的行为,大部分都是房东的邻居们检举的。检举是一种正义行为,但你要注意保护个人安全,除了不要让外人知道你检举外,还需要求受理部门对你的检举行为进行保密。

  哪些行为应该被检举
  问:我发现一家行业协会存在购买别人发票的行为,可以检举吗?到底哪些行为是涉嫌偷税的?

  答:你说的这种情况,属于非法取得发票的行为,可以检举。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和其他税收违法行为及未按规定缴纳社保的行为等,都属于被检举稽查之列。

  啥叫实名检举
  问:我想检举一家公司偷逃营业税,检举时不想用自己的名字,想用老家一个亲戚的名字,这样将来能够领取检举奖金吗?

  答:可以。在实际工作中,检举人署名的形式多种多样,有的留真实姓名,有的留他人姓名,对其身份进行准确核实难度较大,不便给予答复及发放奖励。但此次新修订的管理办法明确,检举人检举时,如果使用与其所持的营业执照、身份证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证件上一致的名称、姓名的,为实名检举,可以领取检举奖金。否则为匿名检举,不能领取检举奖金。

  检举费用由谁承担
  问:我想检举某公司虚开发票,但是寻找证据需要一定的费用,请问这个费用由谁承担?

  答:针对检举人要求税务机关对其因检举而支出的各项费用进行补偿等问题的出现,《办法》明确“检举税收违法行为是单位和个人的自愿行为”,作为个人的自愿行为,产生的支出应由检举人自行负担。

  但检举事项经查证属实,为国家挽回或者减少损失的,地税部门将对实名检举人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

  咋了解所检举的案件情况
  问:我曾经检举某公司存在私印发票的行为,想了解查处的情况和结果怎样了,要如何查?

  答:新管理办法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实名检举案件,地税举报中心收到承办机构回复的查办结果后,可应检举人的要求将与检举线索有关的查办结果简要告知检举人,但必须在案件检查结束后,并且不能告知其检举线索以外的税收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不能提供税务处理(处罚)决定书及有关案情等资料。

  检举案件有处理期限吗
  问:我曾经检举过一家公司偷逃税款的行为,但到目前为止也没有看到该公司被处罚。想了解一下检举案件是否有处理的时间期限?

  答:有期限。地税部门对正常案件(除有特殊情况经批准)从检举案件受理起3个月内办结。

  检举人的权利如何得到保障
  问:税务机关是如何保障检举人权利的?

  答:《办法》规定,税务机关及其举报中心应当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依法保护检举人、被检举人的合法权利。举报中心工作人员与检举事项或者检举人、被检举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检举人有正当理由并且有证据证明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回避的,经本级税务机关稽查局负责人批准以后,工作人员应予以回避。

  另外,在宣传报道和奖励检举有功人员时,未经检举人书面同意,税务部门不得公开检举人的姓名、身份、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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