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2001]75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0年至2001年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01-10-16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对国家计生委2000年至2001年购买的600辆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其中南京依维柯NJ5046XSY型329辆,江铃全顺JX5036XSYDL-H型271辆,按附件所列每县一辆)免征车辆购置税,请按附件所列名单办理免征车辆购置税手续。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0年至2001年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函[2001]751号      2001-10-16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本法规自2015年02月01日起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交通厅(局、委),天津、上海市市政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对国家计生委2000年至2001年购买的600辆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其中南京依维柯NJ5046XSY型329辆,江铃全顺JX5036XSYDL-H型271辆,按附件所列每县一辆)免征车辆购置税,请按附件所列名单办理免征车辆购置税手续。

国家税务总局

2001年10月16日

  税 屋附件:2000年至2001年计划生育活动服务车项目县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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