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上线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通告2018年第7号 2018-12-29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个税部分,以下简称ITS)将于2018年12月31日正式开放。为保障ITS系统如期顺利上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ITS系统上线内容 2018年12月31日上线的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面向税务大厅端、扣缴客户端、手机端及网页端四个渠道,业务范围涉及登记(采集)、申报、优惠、征收、证明、会统核算、查询统计。 (一)税务大厅端:面向税务人员的业务办理渠道,与金税三期统一门户,支持依申报的办税业务、依职权的日常管理业务办理。 (二)扣缴客户端:面向扣缴单位办税人员的远程业务办理渠道,主要支持办税人员实名、个税预扣预缴申报和缴税业务办理。 (三)网页端:直接面向自然人纳税人的远程业务办理渠道,与青岛市电子税务局集成,主要支持个人实名注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个税预扣预缴申报、汇算清缴申报和缴税业务办理。 (四)手机端:直接面向自然人纳税人的远程业务办理渠道,采用手机APP形式,主要支持个人实名注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个税预扣预缴申报、汇算清缴申报和缴税业务办理。 二、下载和登录方式 (一)扣缴客户端 请扣缴义务人在青岛市电子税务局官网选择右上角“下载”功能中的“其他软件”中下载;或登录www.17win.com网站选择“青岛”,在下载中心中下载。已使用扣缴客户端的扣缴义务人不需要重新下载,系统实现功能自动升级。具体功能操作详见附件。 (二)网页端 自然人办税时,请自然人纳税人登录青岛市电子税务局后,选择“我要办税”中的“个人所得税”即可进入ITS系统网页端,设置完登录信息后即可使用;或直接登录青岛市ITS系统网站(https://its.qdds.gov.cn/)。具体功能操作详见附件。 (三)手机端 纳税人可以在青岛市ITS系统网站选择“手机端下载”,扫码下载使用。或者参考附件下载渠道说明。具体功能操作详见附件。 建议纳税人尽快按照上述渠道下载个人所得税手机端APP,如实填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及时享受到税收优惠。 三、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并库对个税业务影响 为更好提升办税服务水平及办税效率,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将于2019年1月下旬进行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并库工作。届时,相关信息系统将进行停机切换,在此期间个税业务将暂停办理,为最大限度减少系统停机带来的不便,敬请留意我局后续相关通知。 四、其他说明 请广大纳税人及时关注我局门户网站和全市各办税服务厅相关通知公告。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同时,警惕不法分子编造散布的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感谢广大纳税人长期以来对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尽最大努力提供服务和便利。 特此通告。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18年12月29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