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便函[2006]13号 国家税务总局 所得税管理司关于测算高新技术企业计税工资政策调整对企业所得税收入影响的函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6-02-21
摘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精神,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计税工资所得税前扣除政策,需测算高新技术企业计税工资政策调整对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影响。

国家税务总局 所得税管理司关于测算高新技术企业计税工资政策调整对企业所得税收入影响的函

所便函[2006]13号        2006-02-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精神,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计税工资所得税前扣除政策,需测算高新技术企业计税工资政策调整对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影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调整高新技术企业计税工资政策是完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重要内容,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地做好相关测算工作。

  2、按时完成测算工作。测算工作是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计税工资改革的基础性工作,为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各地应按要求进行测算,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3、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高新技术企业计税工资政策调整测算工作涉及到科技部门,许多数据税务部门不掌握,各地在测算过程中,要积极与科技部门沟通联系,保证测算工作顺利进行。

  4、保证测算的准确性。调整高新技术企业计税工资政策对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影响数额,关系到计税工资的调整力度。为保证政策调整科学、合理,各地应实事求是进行测算,保证测算数据的准确。

  二、测算方案和测算要求详见附件。

  三、测算数据报送时间:3月10日以前报送所得税管理司制度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戴诗友(010)63417833(O)

  (010)63417974(传真)

  税 屋附件:

  1、调整高新技术企业计税工资测算方案

  2、调整高高新技术企业计税工资政策测算表

  3、填表说明

所得税管理司

二OO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标签: 高新技术企业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