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青岛市民政局关于2022年度——2024年度第二批和2023年度——2025年度第二批青岛市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和《关于做好青岛市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的补充通知》(青财税〔2021〕6号)等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度-2024年度第二批和2023年度-2025年度第二批青岛市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2024年度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1.青岛市特温暖慈善基金会 2.青岛市康美公益慈善基金会 3.青岛市银盛泰初禾慈善基金会 二、2023年度-2025年度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1.青岛市城阳区鑫江慈善基金会 2.胶州市慈善总会 3.莱西市慈善总会 4.青岛市崂山区慈善总会 5.青岛市慈善总会 6.青岛市微尘公益基金会 7.青岛市市南慈善协会 上述单位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青岛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青岛市民政局 2023年5月29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