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的最佳会计处理方案(2)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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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1-17
摘要: 二、营业税的计算 营业税属于价内税,采用从价定率方法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后,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营业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营业税额=营业额 适用税率...
二、营业税的计算
营业税属于价内税,采用从价定率方法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后,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营业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营业税额=营业额×适用税率
首先需要确定的,是营业额的性质,即营业额是属于营业税税目税率表中哪一个税目的营业额,才能确定其相应的适用税率。其次,需要对营业额的内容加以确认,即对应纳税额的计税依据加以确认,不同的行业、不同的经济方式有不同的确认方法;同时还要对营业额实现的时间(销售实现的时间)加以确认,以便界定各期应税营业额的数量;最后才能根据确认的营业额及其适用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
(一)应税营业额的确认
应税营业额一般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不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凡是价外费用,不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并入营业额计算应纳税额。但有些行业也有例外,目前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根据某些行业某些项目的经营方式及特点,采用列举法,对其营业额的确认方法作了明确规定。应税营业额的具体确认方法将结合各行业应纳税额的计算予以讲解。
如果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下列顺序核定其营业额:
1.按纳税人当月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2.按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3.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
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式中,成本利润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确定。
如果纳税人是按外汇结算营业额的,其营业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营业额发生的当天或当月1日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上为中间价)。但金融保险企业营业额的人民币折合率为上年度决算报表确定的汇率。纳税人应事先确定选择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二)营业额实现(销售实现)的时间的确认
营业额实现的时间,就是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一般来说,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证的当天即为营业额实现的时间。但是,对于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以收到预收款的当天为营业额实现的时间;对于纳税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的,以销售自建建筑物并收讫营业额或者取得索取营业额的凭据的当天为营业额实现的时间;对于纳税人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的,以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当天为营业额实现的时间。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营业税是按行业设置税目税率的,各行业的营业额所包含的内容及确认方法不尽相同,因而在计算应纳营业税额时也有所区别,现分述如下:
1.交通运输业应纳税额的计算。交通运输业适用税率为3%,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营业税额=交通运输营业额×3%
式中,交通运输营业额一般包括:客运收入、货运收入、装卸搬运收入及其他运输业务收入和运输票价中包含的保险费收入等。但如果运输企业从我国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到境外改由其它运输企业承运的,应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例1.某运输公司某月国内运输业务取得货运收入与装卸费收入100000元,另有一批货物从我国运往邻国,全程运费200000元,到邻国后改由该国某运输公司承运抵达目的地,付给邻国该运输公司折合人民币80000元。计算我国某运输公司应纳营业税额。
应纳营业税额=[100000+(200000-80000)]×3%
=6600(元)
2.建筑业应纳税额的计算。建筑业适用税率为3%,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营业税额=建筑安装营业额×3%
式中,建筑安装营业额是指从事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收取的全部收入,以及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如果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所安装的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其设备价款也应并入营业额计税。但是,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的,则应以全部价款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例2.某建筑安装公司承包两项建筑安装工程,第一项全部由本公司完成,全部完工后收取建筑安装工程款2500000元;第二项主体工程本公司自行完成,附属工程转包给另一队完成,工程全部峻工后,取得工程造价总收入1250000元,应付给施工队转包费250000元。计算该建筑安装公司营业额和应代扣代缴的营业税额。
建筑安装公司
应纳营业税额=[2500000+(1250000-250000)]×3%=105000(元)
建筑安装公司为施工队
代扣代缴的营业税额=250000×3%=7500(元)
3.金额保险业应纳税额的计算。金融保险业适用税率为5%,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营业税额=金融保险营业额×5%
式中,金融保险营业额对于金融机构来说,是指其营业收入(包括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活动及其他金融业务所取得的收入)扣除转贷业务中的借款利息支出和买卖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的买入价后的余额;对保险机构来说,则是指其保险业务扣除分保业务中的分保费后的余额。
例3.某保险公司取得保险业务收入180000元,其中应分给分保人的保险费50000元。计算该保险公司应纳营业税额及应代扣代缴的营业税额。
保险公司应纳营业税额=(180000-50000)×5%=6500(元)
保险公司为分保人
代扣代缴的营业税额=50000×5%=2500(元)
4.邮电通信业应纳税额的计算。邮电通信业适用税率为3%,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营业税额=邮电通信营业额×3%
式中,邮电通信营业额主要包括传递函件或包件、邮汇、报刊发行、邮务物品销售、邮政储蓄及其他邮政业务中取得的收入额和电报、电传、电话、电话机安装、电信物品销售及其他电信业务中取得的收入额等。
例4.某邮电局某月取得各种邮电通信业务收入140000元,计算其应纳税额。
应纳营业税额=140000×3%=4200(元)
5.文化体育业应纳税额的计算。文化体育业适用税率为3%,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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