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5年度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大中专院校: 根据《厦门市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办法》,新年度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从9月4日开始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登记:各高校应于9月4日至10月31日前,向厦门地税部门(或通过地税网站)办理当年入学新生的参保登记手续,各高校通过厦门地税网站办理参保后,应及时查核受理结果是否成功。 二、申报缴费:各高校应于11月6日至25日,向地税部门(或通过地税网站)办理参保大学生的缴费申报手续。缴费申报前,务必通过地税网站核对大学生医保的应缴账目,核对无误再进行缴费申报。 三、缴费标准:每人每年130元(其中“省市属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免缴费,个人缴费部分由同级财政负担)。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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