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2016]22号文条款解读: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来源:兰州财经大学 作者:苏强 人气: 时间:2016-12-03
摘要:增值税检查后的账务调整,应设立“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凡检查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七)“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核算兼有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截止到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

苏强学习体会:新规定中增加的二级明细科目。但是基本没必要了,最多用一次,因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留抵税额申报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5号)规定,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以下称“申报表主表”)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和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栏次停止使用,不再填报数据。二、本公告发布前,申报表主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中有余额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将余额一次性转入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中。三、本公告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说,这个科目最多2016年12月申报期使用一次就没有用武之地了,所谓的“见光死”。

(八)“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苏强学习体会:新规定中增加的二级明细科目。核算内容丰富,包括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注意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扣减、预缴、缴纳不通过“预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等明细科目。

需要注意:企业采用简易计税方法项目发生的扣减、预缴、缴纳不通过“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等二级或三级明细科目。但规定中没有明确规定后简易计税方法项目发生“差额征税”是否可以在“应交税费——简易计税”下核算本人觉得既然规定明确了“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扣减业务。那么,简易计税方法项目发生“差额征税”其扣减销售额部分对应减少的税金,应该也在“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核算。

但是如果涉及到纳税人初次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时,也可以减少“简易计税”明细科目贷方余额,最终差额,只能通过“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结转处理。

简易征收税收政策:财税[2009]9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财税[2016]36号等。

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按3%征收率;

2、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按3%征收率;

3——7、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按3%征收率;

8、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按3%征收率;

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按3%征收率;

9、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按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分包款余额,适用3%的征收率。

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同上;

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同上;

10、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11、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2、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13、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14、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15、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16、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7、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18、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试点前开工,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

19、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0、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1、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一般纳税人)计算销售额的方法选择权

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的试点纳税人,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根据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以选择以下方法之一计算销售额:

①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价款本金,以及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②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不扣除承租方收取的本金,让本金开具17%的税,承租方可以抵扣17%的增值税,出租方可以对税负率高于3%即征即退。

22、旅游服务(一般纳税人)销售额选择权

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例4:A建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式。收取业主全部工程款100万元,自建部分成本为16万元,支付C公司分包款80万元。A建筑公司向业主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A建筑公司按差额计算税额申报:

(1000000-800000)÷(1+3%)×3%=5825.24元。

A建筑公司按全额向业主开具建筑服务发票:

发票金额(不含税)、税额计算:

税额=1000000÷(1+3%)×3%=29126.21元;

金额=1000000-29126.21=970873.79元;

按照上述金额和税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建筑业差额纳税属于可以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业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应包括全部工程的增值税。

简易计税方法下差额纳税A公司账务处理:

1.工地发生成本费用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160000

  贷:原材料等                             160000

2.支付C公司分包款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800000

  贷:银行存款                       800000

3.取得分包发票且纳税义务发生时

允许抵扣的税额= 800000÷(1+3%)×3%=23300.97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23300.97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23300.97

4.确认收入和费用

合同总收入=1000000 ÷(1+3%)=970873.79

合同总成本=160000+(800000-23300.97)=936699.03

借:主营业务成本                 936699.03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34174.76

  贷:主营业务收入              970873.79

5.收取业主工程款

借:银行存款                1000000

  贷:工程结算                            970873.79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29126.21

6.工程项目结束

借:工程结算         970873.79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936699.03

        ——合同毛利   34174.76

(九)“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增值税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发生的增值税额。

苏强学习体会:新规定中增加的二级明细科目。解决了转让金融商品差额征税的会计核算问题。

(十)“代扣代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纳税人购进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应税行为代扣代缴的增值税。

苏强学习体会:新规定中增加的二级明细科目。解决了购进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应税行为代扣代缴的增值税会计核算问题。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设置上述专栏及除“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外的明细科目。

苏强学习体会:和以前相同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但仍然需要设置“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这两个明细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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