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暂停受理查账征收企业2019年度汇算清缴申报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41号),对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进行了修订,目前,我局正积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对电子税务局进行升级。现就系统升级期间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自2020年1月1日起,电子税务局将暂停受理查账征收(A类表)企业进行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预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请您持续关注海南税务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海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和办税服务厅公告栏。 二、查账征收(A类表)企业确实需要进行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的,可前往办税服务厅申报。 三、核定征收(B类表)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不受本次系统升级的影响,可正常申报。 由于系统升级造成的不便,敬请大家谅解!我局将尽快完成系统升级并开放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2020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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