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请问企业2006年成立,2006年亏损,2007年盈利,2007年税务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时调减了2006年的应纳税所得额.那么企业2007年弥补亏损时是按照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上“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上的数字弥补,还是按照税务所审计后的数字弥补 答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审核管理办法》(国税发〔1997〕189号)规定:纳税人可在税前弥补的亏损数额,是指经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税收法规规定核实、调整后的数额。如2006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需调减,应对2006年度申报作补充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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