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地税流[2001]31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武清区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收政策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1-11-19
摘要:你区于2000年10月29日撤县设区后,当时考虑到你区实际情况,确定城市维护建设税暂按5%税率征收。为依法治税、体现税法的严肃性,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及《天津市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实施细则》,现将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调整为7%。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武清区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收政策的通知[全文废止]

津地税流[2001]31号      2001-11-19


武清地税分局:

  你区于2000年10月29日撤县设区后,当时考虑到你区实际情况,确定城市维护建设税暂按5%税率征收。为依法治税、体现税法的严肃性,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及《天津市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实施细则》,现将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调整为7%。

  该通知自2001年11月1日起执行。市局地税三〔2000〕9号通知的第二条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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