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确认2023年度第二批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晋财税[2024]5号 2024-05-13 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税务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税务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山西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山西古建筑博物馆、山西省文物保护基金管理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4000040570257XA)、山西省通用航空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140000MJ16416858)符合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年度为2023年至2027年,现予以公告。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2024年5月13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