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改革[调整、取消]项目的公告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6号 2014-7-31 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民政部关于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2014第34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第2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2014年第10号)公布的87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中有2项行政审批事项改为备案制管理,即纳税人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支持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管理方式由事前审批调整为事后备案管理,方便纳税人。 同时,严格落实 “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的规定,省局对总局公布的87项以外的行政审批项目认真进行了清理,经清理省局共取消和停止执行87项以外审批项目7项。各地要严格落实“审批清单之外无审批项目”的要求,将税务行政审批改革落实到位。 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管理制度有变化的按新的规定执行。 现予公告。 附件: 1.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改革(调整)变化目录(2项) 2.87项以外清理取消的7项税务行政审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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